特评 | 为这样的“深圳效率”点赞!
读特首席评论员 姚龙华
2018-07-11 01:48

“深圳90”改革带来建设项目审批的“深圳效率”!自8月1日起,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总审批时间将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将原来的审批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二。

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考什克·巴苏说:“一个经济体的成败取决于多种变数,其中往往被忽视的是那些方便企业和营商的细节。”而建设审批项目审批所牵涉到的程序、时间、费用等细节,正是企业最在乎的“方便”。李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明确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圳正是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16个试点城市之一。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深圳开展了多轮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的问题依然存在,与兄弟城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如何终结建设项目审批“马拉松”?深圳政府部门选择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啃下最难啃的“硬骨头”。主动到先进城市考察学习,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单位诉求,以项目高效顺畅报建为核心,按照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到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的路径,从制度重构、事项清理、流程再造、信息系统建设、法律法规梳理等方面全面推进改革,从施工许可倒推,确定必经审批环节和相应办理时间。项目建设单位的时间成本降下来了,政府部门要操心的事反而更多了,但这是职责所在,也是一个城市应有的状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深圳90”改革打破了审批部门“坐等审批”“以批代管”的路径依赖,要求审批部门由被动审批向主动服务建设项目转变,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打造服务型政府,营造更为宽松、更加友善、更讲信用的市场环境;针对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在项目属性、土地来源、资金来源、项目起点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分别制定审批办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并做好有机衔接,体现了现代化治理的精细化内涵;汇总整理两类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对办理的事项名称、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均作出明确规范,将目录固化到市权责清单,实行目录之外无审批,可有力推动“深圳90”改革落地生根;在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审查的同时,把涉及到质量安全的关键技术节点和政府审批把控点牢牢抓在手中,通过技审分离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办,实行联合验收把严把好“出口”关,能有效实现政府的“聪明管理”,真正做到审批环节精简了、审批时间缩短了,而政府服务却不打折扣,审批效率和项目质量完美兼容。

“深圳90”改革所创造的“深圳效率”,正是优化营商环境所需要的“深圳效率”,也是人们期待看到的改革之城应有的办事效率和奋进状态。在改革开放40 周年之际,它充分彰显了深圳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也将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编辑 夏岩青

(作者:读特首席评论员 姚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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