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电工作业操作规程,提高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触电及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圳市安委办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深圳市电工安全作业指导书(试行)》(以下简称“指导书”),供各单位参考使用。
本指导书适用于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电压为220/380V低压系统和电压为3-20kV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和电工高处作业。
本指导书全文由总则、上岗资质、作业内容、上岗须知、安全规程、应急处置、引用规范7部分组成,共50页。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2 上岗资质
2.1 低压系统电工作业人员持证要求
2.2 3-20kV系统电工作业人员持证要求
2.3 防爆电气作业人员持证要求
3 作业内容
4 上岗须知
5 安全规程
5.1 低压系统电工作业
5.1.1 基本要求
5.1.2 设备运输与安装作业
5.1.3 立电柱作业
5.1.4 施工现场电气安装作业
5.1.5 照明装置安装检修作业
5.1.6 霓虹灯、彩灯安装作业
5.1.7 线管配线作业
5.1.8 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作业
5.1.9 动力线路和设备检修作业
5.1.10 送电作业
5.1.11 低压带电作业
5.1.12 特殊场所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
5.1.1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作业
5.1.14 电动工具的使用与检查
5.2 3-20kV系统电工作业
5.2.1 3-20kV系统安装作业
5.2.2 3-20kV系统巡维作业
5.3 防爆电气作业
5.4 电工高处作业
6 应急处置
6.1 触电应急处置
6.2 电气火灾应急处置
7 引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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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湛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