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不得用于健身消费了?9项法规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读特记者 李舒瑜
2018-06-27 08:31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措施,我市将取消医保卡余额用于体育健身消费的政策。26日,包括《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修正案(草案)》在内的9项法规修正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措施,深圳市将取消医保卡余额用于体育健身消费的政策。26日,包括《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修正案(草案)》在内的9项法规修正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15年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市民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一年度余额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五的,可以将余额的百分之十用于个人健身消费,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不过,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重点体现“保基本”,明确提出“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深圳允许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健身消费的做法与国务院意见不符,此次《条例修正案(草案)》建议将相关条款删除。

见习编辑 周梦璇

(作者:读特记者 李舒瑜)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