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决定成本还是成本决定价格
张德勇
2021-03-09 14:57

决定市场价格的原因,最终还是所有市场参与者的主观价值判断与边际选择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就是买家的相互竞买抬高价格,卖家的相互竞卖压低价格。

古典经济学认为“价值”是客观的,每一样物品都有它“内在的”不变的价值属性,所以最终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它的原材料成本决定;这一关于价值的认识反映到价格理论上,就是“(历史)成本决定价格”。

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刻意强调“客观价值论”,他们对于价格的形成过程,通常是用一个均衡状态下的供给需求曲线来解释。也就是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和向右上倾斜的供给曲线,它们相交的那个点就是均衡点,所对应的价格就是均衡价格,也就是成交价。

今天我们还会经常看到报道,有人通过拆开苹果手机的零部件来判断它的零售价格是不是暴利。或者对房地产行业成本的梳理,计算出一套房子的成本具体是多少。他们希望能够有一个更加“公平”的价格,而不是利润过高的“暴利”价格。

他们这些努力背后,其实都隐含着一种假设,那就是过去的历史成本在决定价格。所以要详细考察过去的历史成本,以便计算出那个“应该更公平的”价格。

但奥地利学派对价格的分析方法,与客观价值论相反,奥地利学派秉持价值上的主观主义,价格是交换双方在边际上的取舍所得到的结果。这个取舍的依据,是各自对所交换商品的主观价值评价。之所以会发生交易,是因为双方都觉得交易之后自己的状态更好了,交易是互惠互利的。

所以,价格并不存在所谓“公平、合理”的这种想象中的价格。决定市场价格的原因,最终还是所有市场参与者的主观价值判断与边际选择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就是买家的相互竞买抬高价格,卖家的相互竞卖压低价格。市场参与者基于价值排序的边际选择,是价格的逻辑前提,它仍然是“主观的”。

经验上,我们很容易受一种叫作“成本加成法”的定价策略的影响,让我们误以为生产出一件产品的价格是由生产要素过去的历史成本所决定的,也就是“(历史)成本决定价格”。

但正如我们常说的,经济学很多时候是反直觉的。经济学所揭示的定价逻辑,与我们的直观经验并不完全吻合。

对于消费者而言,只要他对商品的评价高于他所要付出的货币,他们就会购买商品。而对于企业家而言,他在研发生产一个新的产品时,可能完全不知道那个具体的消费者是谁。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他在哪儿,所以企业家要事先进行预判。

而预判的内容之一,便是最终的消费者愿意为我的产品支付多少钱,然后根据这个预判的价格再倒推计算应该在原材料上投入多少比例的资金。这个时候,他在生产要素市场上,也需要进行竞争,和其他企业家进行生产要素的竞争。

市场的另一面,则是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则与其他要素所有者的出价形成竞争。于是,最终的结果是,在最终产品还没生产出来之前,生产要素市场就已经展开了竞争。需要生产要素的企业家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边际上的交换形成了一个要素价格。

在终端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这两者的不同在于消费者购买终端产品,是直接评价该商品对于他自己主观价值。但企业家购买生产要素时,并不直接评价要购买的要素的主观价值,而是以这些要素所能生产的那个终端产品估价为基础。

也就是说,消费品的市场价格形成直接依赖于“主观价值评判”,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形成则与消费者购买的终端品的价格相关联。

所以,消费者的价值判断,决定了终端产品的市场价格;接着,在市场上寻求利润的企业家又对这些价格可能的未来变动作出预测,也就是估价;然后,企业家依据这种估价,来指导自己购买生产要素进行生产。

这就是奥地利学派主观主义的价格理论,市场决定消费品的价格,并以相同的方法决定生产要素价格。这个逻辑过程,依次向后传导,与我们看到的先有生产要素的成本,然后有终端产品的价格正好相反。这也是我们说“价格决定成本”而不是“成本决定价格”的逻辑含义。

(作者系经济学者)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张雪松 曹亮

(作者:张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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