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及社科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8)》,并指出,2017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量预估约为1558亿元,继续保持增势。
在社会组织方面,根据中国社会组织网的统计,2017年我国社会组织总数量突破80万个的关口,达到801083个,其中基金会6322个,社会团体37319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21567个。
在社会捐赠方面,根据已公布的统计数据和测算数据,结合我国慈善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态势,2017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量预估约为1558亿元,继续保持增势。此外,根据矫正后的数据,2015年我国实际社会捐赠总额为1215亿元,2016年实际捐赠额为1458亿元。
2017年,预估社会捐赠总量加上全国志愿服务贡献价值547.97亿元,再加上筹集的彩票公益金1143.26亿元,可得出,我国全核算社会公益总价值预估为3249.23亿元。
与2016年相比较,2017年社会捐赠总量增长率为6.86%;全国志愿服务贡献价值增长了10.48%;彩票公益金筹集总量同比增加10.03%,全核算社会公益总价值增长8.56%。
蓝皮书指出,2017年是继2016年中国慈善史转折点之后的一个平坡期,或者说是负重行进的一年。其表现为,2017年我国慈善实践的多元拓展与思想领域的交锋相互映照,但是也背负了很多难以预料的负累,例如慈善诈骗、互联网募捐套捐、虐童事件频发等;再有,2017年我国慈善组织仍然保持增长态势,但是相比2015和2016年,无论基金会、社会团体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增速都断崖式下滑。
蓝皮书认为,在中国慈善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新旧制度转换的艰难,一定时期出现平坡期乃至反复是常态,但对于问题应在实践中加以正视,追踪背后的原因,加以解决,并且善于鉴别和积累正向的结果。
同时,蓝皮书指出,2017年,《慈善法》的施行有条不紊地推进,从文本之法走向实践之法,慈善治理初显成效;与慈善事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与施行也稳步推行,共同推进中国法律体系的融贯性;为《慈善法》的施行而建立的各类配套制度、制定的配套文件数量不断增多,慈善法治的立体面向逐渐清晰。但是,被认为是《慈善法》最重要的配套制度的“社会组织三大条例”在2017年并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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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基金会有望迎来新一轮快速增长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及社科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8)》指出,在中国,社区基金会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直到2014年才正式开始兴起,而且呈现出短期增长与高度聚集的鲜明特点。
据基金会中心网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0月11日,中国共有社区基金会144家;其中,2014至2017年成立的共有108家,占总数量的75%,而仅2017年1月1日至10月11日注册数量就有36家,相当于2013年全国全年的社区基金会总数量;而从社区基金会的地域分布来看,上海有60家,居中国之首,广东和江苏则分别以36家和23家排在第二与第三,三地社区基金会的总数量为119家,占全国总数量的82.64%;另外,在广东的36家社区基金会中,深圳占了26家,比例高达72.22%。
蓝皮书指出,这与以广东、上海和江苏三地为代表的地方政府率先培育和发展社区基金会,以之作为探索推进城市治理体系改革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密切相关。而随着2017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的正式印发,社区基金会作为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的一种创新模式,有望不再局限在地方探索与试点的发展阶段,而是在更大的地域范围内迎来新一轮快速增长。
但是,蓝皮书也提醒,要警惕社区基金会的发展成为行政指标摊派的对象。行政摊派不但会导致社区基金会无法发挥它们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和社区发展创新驱动方面的应有价值和功能,也与《慈善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有所出入。无论是由政府、企业还是民间主导,社区基金会的参与和行为主体都应该是社区居民。
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