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版“外资十条”将推出,企业最高可拿2.5亿元扶持

读特记者 刘秋伟
2018-06-14 21:19
摘要

​记者从东莞市商务局获悉,《东莞市高质量利用外资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若干措施》即将颁布,其中有10项为财政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以拿到东莞扶持4500万元,如果加上省的扶持,每家企业的扶持最高可以达到2.5亿元。

记者从东莞市商务局获悉,《东莞市高质量利用外资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若干措施》(简称莞版“外资十条”)即将颁布,其中有10项为财政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以拿到东莞扶持4500万元,如果加上省的扶持,每家企业的扶持最高可以达到2.5亿元。

此外,莞版“外资十条”对于外资企业的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等都提出了具体的举措。

共涉30项举措

莞版“外资十条”的总体思路,是在全面落实“广东外资十条”的基础上强化对优质外资项目的奖励扶持,支持优质项目扩大在莞实际外资和研发创新等,发展高质量开放型经济,共涉及10条30项举措,其中有10项为财政资金扶持。

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配套“省外资十条”财政扶持,有5条,比如,对在东莞设立的年实际外资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落实省财政最高1亿元奖励政策,东莞市财政按照1:0.5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扶持1000万元人民币(未获省财政资助的,按其年实际外资金额每100万美元资助6万元人民币的比例予以奖励,年最高扶持不超过600万元人同币)。

二是东莞创新性财政扶持,有5条,比如,境外投资者以股权出资方式对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增资(年度以股权出资进行增资达3000万美元以上),将其拥有的广东省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为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拥有,按照其股权交易金额的1.5%且不高于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扶持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十个强化”都是干货

具体来讲,莞版“外资十条”,主要体现为强化外资投向领域引导、强化实际外资财政奖励、强化优质项目用地保障、强化企业研发创新扶持、强化金融业态服务支持等“十个强化”,每项举措都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比如,强化实际外资财政奖励方面,对外资企业在莞实际投资、并购重组发展总部以及财政贡献超亿元等给予财政奖励,例如实际外资财政奖励方面,在配套“广东外资十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质项目奖励范围,对在东莞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新项目、1000万美元以上的增资项目给予投资扶持。同时,对以股权出资方式对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增资的项目进行奖励。

在强化优质项目用地保障方面,对重点外资项目确保用地指标,鼓励企业减少新增用地需求。例如,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制造业外资项目、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等优质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并且探索土地弹性年期出让和差别化低价政策,对现有制造业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提高容积率、宗地合并或分割、调整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差额。

在强化金融业态服务支持方面,支持外资参与东莞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兴金融服务链条,给予贴息支持以及基金投融资支持。例如对在东莞市新设或增资后年实际外资金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融资租赁项目,按其按其年实际外资金额相关比例给予优惠扶持。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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