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粤A牌小车车主留意!广州“开四停四”7月1日正式实施

读特记者 严俊伟
2018-06-01 21:26
摘要

广州交警6月1日正式发布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开四停四”7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后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

广州交警6月1日正式发布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开四停四”7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后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

主要内容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简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管控区域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

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

上述时间内,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计算和处罚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理措施。

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每次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读特新闻+】

指引!粤B、粤E、粤S等9城个人车牌如何获取广州指标?

6月1日,为配合广州市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工作根据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需要长期频繁进入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管控区域的政务、商务、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等3类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可在6月1日起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不受“开四停四”措施管控。

其中,最受关注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也就广州相邻城市(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肇庆、清远等9个城市)的个人车牌,如何办理广州通行资格?

按照规定,办理对象是在外地市(广州相邻城市)居住,在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需长期频繁在管控区域行驶的个人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

具体条件包括:

车辆在2018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且登记地为上述9个城市。

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并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没有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机动车所有人为非广州市户籍;

机动车所有人在广州市无房产,提供在广州相邻城市居住的房产证明(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名下的房产均可)。

机动车所有人在广州工作,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广州累计缴纳(不含补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3个月(含3个月)以上。

申请人名下有多辆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的,只能为其中的1辆办理预约登记。

符合上市条件者,办理人还需提供包括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在广州相邻城市居住的房产证明材料等。

符合条件的个人,在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自行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交申请(微信关注“广州交警”公众号,在“服务大厅”内选择相应链接填报信息)。

具体流程如下:

最终,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单位根据职能核实相关信息通过后,完成预约登记。登记成功后有效期为两年(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严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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