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切切割闹!”一粒火星引燃百平米厂房 多家企业停工!

深圳安监
2018-05-11 19:30
摘要

2018年4月7日,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万安工业园的深圳市海普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现场浓烟滚滚,工业园内多家线路板厂因此次火灾停工......

2018年4月7日,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万安工业园的深圳市海普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现场浓烟滚滚,工业园内多家线路板厂因此次火灾停工......

经初步查明,事故直接原因为:废品收购人员处理该公司废旧物品时,在车间内对金属物品进行切割作业,切割火花引燃车间内易燃物品,火苗引入排风管,造成了火灾事故扩大。

小火星引发大火灾!此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仍暴露出企业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按规定开展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

在企业和工厂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经常会涉及各种各样的动火作业,期间如果防范措施做得不到位,十分容易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

那什么是动火作业呢?

在工贸行业企业,动火作业主要包括焊接、切割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的临时性作业,是工贸行业企业危险作业活动之一。

动火作业有哪些危险?

1、焊接的热传导引起火灾事故。由于电焊是通过电弧将金属熔化后进行焊接,而在焊接过程中温度高达6000度以上,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触的可燃物着火。

2、高空掉落和焊渣飞溅。在焊接作业中,炽热的火星到处飞溅。这些小火星温度较高,当飞溅到到可燃物上,可能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还可能引起爆炸。

3.一般焊割作业点与起火部位不在一个立体层面,火灾发生初期不易被发现。

4.电焊机的电源线在操作过程中经常拖拽、磨损,容易造成线路损坏,易发生短路引发周围可燃物起火。

【典型事故案例】

1、2014年佛山市顺德区发生“12·31”重大爆炸事故,事故直接原因为:事故单位组织员工使用易燃易爆的稀释剂进行清洗作业,同时违规进行电焊作业,稀释剂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现场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786万元。

2、2015年7月5日,呼伦贝尔北方药业有限公司在冷凝水罐顶焊接作业时,未严格履行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停车也未进行采样分析,在没有落实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应拆除或加盲板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始动火作业,导致冷凝水罐内甲苯、丁醇等混合气体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14.86万元。

以上事故案例暴露出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违反安全规程,违规指挥;二是不落实动火制度,不采取防护措施,违章作业;三是企业无相关资质、聘用无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盲目蛮干;四是现场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

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如何杜绝动火作业安全事故?

企业开展动火作业,应重点做好以下管控措施:

1.动火作业实行作业审批制度,现场应配备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

2.动火作业区域必须远离容易引燃的物品(诸如危险化学品、木材、纸张、包装材料、油脂等);

3.动火作业区域必须予以明确标明,并且应有必要的警告标志;

4.为防止电弧的辐射及飞溅伤害,应采用不燃或耐火屏板(或屏罩)隔离保护操作人员;

5.动火作业区域有关操作必须在足够的通风条件下进行;

6.氧气、乙炔气瓶必须按规定做明显标志,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并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7.作业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动火作业安全事故如何处罚?

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总局令第15号,经77号令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将受到行政处罚,因动火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编辑 曹亮

(作者:深圳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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