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期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大巴、非法营运的“蓝牌车”、“网约车”,大巴不按站点上下客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保障机场、高铁站、口岸、港口码头、旅游景点营运秩序,为市民朋友提供舒适、安全、美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一是在客流主要集散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制定了节日执法行动方案,加强节前、节中执法力度,加强跨区联动执法,加大对大鹏新区、大小梅沙、各大口岸的执法巡查力度,重点保障全市各口岸、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高铁站)、以及各大旅游景点等客流集散地的营运秩序。
二是开展错时执法和夜间执法。除了日间执法外,还结合客流抵离特点,在上述区域开展清晨执法、夜间执法等错峰执法行动,加强重点部位和敏感路段执法频次、力度。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机场、高铁站、口岸区域通过显示屏、广播等方式加强宣传,提醒乘客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指引旅客到正规客运场站和出租场站乘车,对拉客人员进行劝导驱离。
据悉,4月29日-5月1日,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799人次,开展执法行动159次,检查车辆1097次,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172宗,其中非法经营大中巴案件4宗,出租车违章4宗,客运大巴未按照规定线路、站点经营案件28宗,非法经营网约车案件51宗,治超案件15宗,其它违法违章案件70宗。
【执法案例】
1.无证网约车小梅沙景区被查
4月29日,五一小长假第一天,深圳东部景区客流量大,按照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跨区联动执法要求,机动大队到东部盐田梅沙片区进行跨区执法,上午10时40分许,执法人员在盐梅路对一辆白色车牌号为粤B2****小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上乘有4名女乘客,她们表示不认识该车司机,是通过滴滴快车平台叫到该车,从小梅沙到布吉,到目的地后通过微信支付80多元的车费。经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该车司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司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司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
2. 节日值守查处超许可经营大巴
为保障五一期间旅客的出行安全,4月29日上午,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福田大队执法人员在彩田路执勤,依法拦停粤T8****车进行执法检查。
经调查发现,该车属于中山市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该车出租给深圳前海大**旅游有限公司作旅游包车使用,签订了包车合同,车上有5名从福田口岸过关的香港乘客,由导游组织乘坐该车,准备前往恩平、阳江等地游玩。执法人员经查询“交运通”系统,发现该车许可经营范围为县际包车,不具备跨市运营资质,属于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3.客运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被查
4月30日下午,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机场大队执法人员在宝安国际机场进行巡逻检查,一辆车牌号为粤CAN***的客车进入执法人员视线,执法人员示意该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上前表明身份和出示证件。经调查,该司机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并表示从广州发车到深圳南山汽车站,沿途在沙井客运站下了客,然后驾车继续前往南山,沿途经过机场道只是因为需要在前方掉头。但经执法人员查看该车线路牌后,该车沿途无需经过机场道可直接上高速,由此揭穿了司机的谎言。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该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