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开通新业务 全省4个窗口深圳占一席

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工商
2018-04-26 21:43
摘要

2018年4月26日起,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将正式开通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业务,受理和审查非代理机构提交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

广东省商标受理窗口落户深圳时的揭牌仪式现场

为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促进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2018年4月26日起,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将正式开通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业务,受理和审查非代理机构提交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

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开通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业务后,广东省内共有4个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受理窗口,分别是:

1、广东省工商局直属局注册大厅,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二楼注册大厅,2016年7月1日开通;

2、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标受理窗口,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中区一层前部,2017年12月28日开通;

3、珠海横琴新区工商局商标受理窗口,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横琴综合行政服务大厅,2016年7月1日开通;

4、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12、14号一楼,2018年4月26日开通。

与原先3个窗口业务相比,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的业务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只受理非代理机构提交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二是可以直接受理和审查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不需经受理窗口转报商标局审核,效率更高。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工商总局商标局(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权登记。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可以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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