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宗加工、销售假冒星巴克咖啡被判刑的案件。
2016年3月,被告人刘某狮、刘某洁、刘某琼经商谋假冒星巴克咖啡出售以获取非法利润后,由被告人刘某狮出资购买假冒星巴克咖啡的咖啡原料、商标标识薄膜、包装盒和包装器械等制假材料、工具,并租用位于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一出租房作为制假场所,同时由被告人刘某狮负责采购和销售,被告人刘某洁、刘某琼负责生产、加工。
2016年4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刘某狮、刘某洁、刘某琼共加工销售假冒“STARBUCKS”(星巴克)注册商标的成品咖啡540件,销售金额人民币54000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0800元。同年10月20日,海丰县公安民警联合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在该出租房制假场所内将被告人刘某洁、刘某琼抓获,现场缴获假冒“STARBUCKS”商标标识咖啡成品60箱、假冒“STARBUCKS”商标标识绿茶19箱、假冒“STARBUCKS”商标标识奶茶5箱(以上三品种鉴定价值合计人民币161630元)、咖啡原料38箱、薄膜标识32捆、包装材料108箱及包装器械4部等物品。同年12月5日20时许,公安机关在汕尾市城区某广场内将被告人刘某狮抓获归案。
经星巴克公司鉴定,上述缴获的“星巴克产品”均未经商标权利人星巴克公司授权或许可,系假冒产品。
海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狮、刘某洁、刘某琼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21563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其退清非法所得人民币10800元,同时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海丰法院以三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狮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洁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判处被告人刘某琼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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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说法: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将从严惩处
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汕尾法院始终坚持加大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尤其针对恶意制假售假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坚持在量刑幅度内依法从严惩处,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海丰法院审理的星巴克假冒注册商标案与“中华”等名烟制假售假案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既保护了知名品牌价值,也维护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