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在屯门指明“受限区域”并实行限制与强制检测
深圳特区报记者 啸洋
2021-02-04 23:40

港府4日发布消息说,政府2月3日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下称“相关宣告”),自昨日下午7时起限制在屯门指明“受限区域”(即屯门海珠路7号丰景园第一座)内的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

香港卫生防护中心工作人员在屯门“受限区域”内为居民登记进行检测

发言人说,受检人士须在其处所等候,直至区内所有已识别的受检人士完成检测,而相关检测结果亦已获大致确定,方可离开其处所。此外,港府昨日亦发出强制检测公告,任何于2021年1月21日至2月3日期间曾身处上述大厦超过2小时的人士,即使在相关宣告开始生效时不在“受限区域”内,亦须在2月5日前接受强制检测。政府2月4日上午约7时完成强制检测行动,并正在“受限区域”内进行执法行动,确认“受限区域”内所有人士已接受强制检测。政府会另行公布正式撤销“相关宣告”的时间。

自今日上午约7时起,屯门指明“受限区域”内已进行检测的人士如能出示阴性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配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可在向订明人员提供个人资料后,经由指定出口离开“受限区域”。据介绍,港府昨日于“受限区域”内设立临时采样站,并要求受检人士在今日凌晨2时前到采样站接受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采集及2019冠状病毒检测。截至今日凌晨2时,约487名居民接受检测,当中有小部分样本检测结果仍在核实中。

港府发言人重申会严肃执法。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配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即属违反强制检测公告,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或限制与检测宣告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编辑 吴徐美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李怡天 王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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