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入境荷兰受阻 使馆吁勿携带过多现金

中国侨网
2018-04-04 11:03
摘要

中国驻荷兰使馆再次提醒:荷兰海关规定,出入境携带现金达到或超过1万欧元(包含人民币、欧元、美元、英镑等各类货币,按当天汇率换算为欧元后的总和)须申报。

据中国驻荷兰大使馆网站消息,近期,因出入境荷兰携带现金数量不符合荷方规定,发生数起中国公民在荷出入境受阻事件。中国驻荷兰使馆再次发出提醒:

中国驻荷兰大使馆网站图片

一、荷兰海关规定,出入境携带现金达到或超过1万欧元(包含人民币、欧元、美元、英镑等各类货币,按当天汇率换算为欧元后的总和)须申报。如您携带过量现金而未申报,有可能在出入境时被海关扣留并进入相应的司法程序。请您遵守有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勿随身携带过多现金。尽可能刷卡消费,钱财和贵重物品切勿外露。如银行卡不慎丢失或被盗,请第一时间拨打银行热线挂失和了解盗刷赔付等事宜。

荷兰报警电话:112或0900-8844,0031-343578844(从国外拨打)。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驻荷兰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31-70-306。

编辑 陈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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