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指导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深汕消防救援大队(下称深汕大队)高度重视,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多项并举开展工作指导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充分发挥消安委成员单位力量。依托深汕特别合作区消安委办转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至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各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力度,指导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二是积极推动消防安全告知及承诺书签订。深汕大队防火组明确人员分工,采取一人挂点一镇的方式发动各站防火宣传巡查员深入辖区开展告知签订工作,共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各200余份;
三是切实强化火灾风险点指南宣传。深汕大队录制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宣传及火灾风险点指南音频,推送至辖区社会单位微信群,并协调各镇村委通过广播及出动消防摩托不间断巡逻播放,共累计播放600余次。分类制作风险指南宣传海报2000余份,充分发动防火巡查员、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结合“敲门行动”分别发放至对应的单位场所张贴宣传,并要求对照风险点指南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记者了解到,深汕大队下一步将结合岁末年初辖区实际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高速服务区、烟花爆竹经营贩卖、燃放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燃”,筑牢岁末年初消防安全防火网。
见习编辑 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