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深发改〔2016〕1122号),深圳市交委自2016年9月以来对新能源汽车执行享有当日在道路停车位免首次(首1小时)临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为促进深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享有当日在路内停车位免首次(首1小时)临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深圳新能源汽车路内临时停放的实际情况,深圳市交委组织编制了《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道路临时停放当日首次(首1小时)免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需要在4月23日前反馈。
一、哪些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在深圳注册登记并已领取固定车牌号的新能源汽车在我市道路停车位停放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依照本通告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一)车辆属于《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第四条所列的新能源汽车,即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车辆属于《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允许道路临时停放的机动车,即包括微型、小型、中型客车及微型、轻型货车。
二、新能源车能享受哪些优惠?
符合本通告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于每天收费时段内首次在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管理的道路停车位内停放的,该次停放的第1个小时内(含1小时)免交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三、如何操作才能享受优惠?
停车位使用人拟享受停车优惠政策的,应当先使用“宜停车”APP软件绑定正确的新能源汽车车牌号和车架号后四位,并在停车时使用“宜停车”APP软件输入正确的车牌号信息按提示进行操作。
四、意见和建议如何反馈?
联系单位: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人:郭峰,联系电话:26801859,邮箱:szdjzx@sztb.gov.cn。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花果路30号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202室。
邮政编码:518067。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