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入读小一的家长注意,有的区再不办租赁凭证就来不及了!
读特记者 姚卓文
2018-03-29 20:32

虽然今年学位申请仍未正式启动,但明年入读小一的家长就得注意了,学位申请的“预备战”早已打响!

对于租房申请学位的家庭而言,租赁合同是学位申请最重要的入学材料之一。记者梳理发现,即使明年才入学,但多个区的租赁凭证办理已迫在眉睫,非深户的租房家庭必须在今年3月31日或4月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

多个区租赁凭证办理已迫在眉睫

家住龙岗中心城的张先生这些天一直忙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因为根据龙岗区教育局发布的温馨提示,从今年起,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正式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这意味着,对于明年入学的适龄儿童,非深户凭《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必须在今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过去我一直存在一个误区,以为孩子明年9月入学,房屋租赁凭证在入学前一年办理即可。”张先生告诉小通君,幸亏前段时间在跟邻居聊天时无意得知这个重要的信息,急忙把房屋租赁凭证办了,不然影响到孩子入学就后悔莫及了。据记者了解,像张先生这样的适龄儿童家长不在少数,不少人在学位申请时就卡在了租赁凭证的签发日期上。

近年来,教育部门对于租赁房屋申请学位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为了杜绝“突击租房”的现象,保护教育公平,对租房时间进行了严格限定,基本都要求“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连续一年以上”。

不过,记者梳理发现,根据义务教育实行“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各区(新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其中,在房屋租赁凭证方面,各区教育部门对凭证的签发日期要求各不相同,需要家长们仔细详读各区教育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由于学位申请一般在当年3月底或4月初启动,所以有的区规定租赁凭证需要在报名启动开始前一年(即入学前一年的3月或4月)办理。

以罗湖区为例,教育部门要求非深户凭《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需要在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前办理。

此外,盐田、龙岗、大鹏等区(新区)也均要求,非深户申请学位需要在地段内租房居住至少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日期需要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1日前。

租赁凭证有效覆盖期需要一年至一年半

由于各区教育部门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日前并不相同,除了上述4区(新区)外,其他区要求非深户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日期大多数在8月31日或9月30日前,其中,光明新区要求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最为宽裕,即使在今年入读小一的适龄儿童,家长也还来得及在今年4月1日前备案即可。

一些区虽然表示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在网上预报名前将《房屋租赁凭证》办好即可,但也明确规定了租房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为此,教育部门提醒广大适龄儿童家长,建议尽量提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避免在办理期限前扎堆,以免措手不及。

即便已经按照教育部门办理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的家长也不可掉以轻心,对于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各区教育部门也做了具体的要求。一般情况下,由于明年新生的学位申请在3月底至4月初启动,资料核验时间一般在4-6月之间,为此,多个区的教育部门均提醒,家长们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此外,对于房屋租赁凭证的有效覆盖期,则一般需要一年至一年半,其中,龙岗、大鹏等教育部门表示,租期最短至入学当年的9月30日。

居住证必须确保具有使用功能

由于《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并规定居住证必须具有使用功能,为此,教育部门提醒家长,在成功办理居住证后还应该及时办理居住证签注,确保居住证具有使用功能。

此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还取消了原“1+5”文件规定的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降低,办理营业执照非常简单。与此相适应,营业执照已不能替代社保申请学位了,适龄儿童家长必须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也明确规定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至于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等,随着全国学籍信息系统联网的实施,这些材料的提供已无实际意义,因此与营业执照一并取消。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姚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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