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不系安全带的,竟查出25只穿山甲!

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6-07-15 19:21
摘要

7月15日上午9时许,罗湖交警大队民警在深南东路与文锦中路路口进行不系安全带的违法整治。

7月15日上午9时许,罗湖交警大队民警在深南东路与文锦中路路口进行不系安全带的违法整治。在对一辆粤A牌小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没系安全带,也不提供任何有效证件,司机和副驾驶乘客突然打开车门逃窜,执勤民警追出200多米将驾驶员强制制服,另外一人逃离现场。

webwxgetmsgimg (1)

随后,民警对违法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内后排与车尾厢用行李袋装了25只穿山甲,和3副假车牌,车辆本身为套牌车。

webwxgetmsgimg (2)

读特记者见到了违法司机,他表示不知道车是谁的,车是从广西防城港开过来,因为要来深圳看岳父,他和副驾驶的打工结识的朋友结伴来深,途中帮他开车,也不清楚车是不是这位朋友的。

webwxgetmsgimg (3)_副本

目前,此案已移交森林公安分局调查处理。

【读特新闻+】

webwxgetmsgimg (4)_副本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编辑 姿霖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