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商环境优化再提升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麦见锋 文/图
2021-01-22 10:55

记者采访获悉,根据《光明区安委办进一步优化涉企执法和服务的若干举措》要求,光明区安委办以联合执法(巡查)平台为依托,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等15个相关部门和6个街道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联合执法2514次,减少检查频次约2500次,有效提升了营商环境。

为积极落实执法检查“优方式、强服务、提质量”要求,1月21日上午,光明区安委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光明消防大队以及凤凰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邀请区政协委员参与行政执法,开展监督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光明区安委办副主任刘建绥指出,每一个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人员,既是担任严格执法的“执法员”,也是普法宣法的“宣传员”,更是服务指导企业限期内落实整改,消除隐患的“服务员”。要能够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出发,针对隐患指导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同时对企业负责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避免简单化和“一刀切”等简单粗暴执法的情况。

根据拟定的检查方案,各单位执法人员兵分几路,对工作车间、消防管道、环保设施、电梯设备、食堂等同时展开现场检查。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的执法人员查看工作车间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消防设施,重点查阅了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消防方面规章制度资料,并对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

在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议上,刘建绥强调,安全生产就是最大、最根本的营商环境,通过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政企沟通渠道,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一是企业领导层要正确认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起责任意识,自觉践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家标准性文件,同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整改,举一反三,提高自我隐患排查能力,做好环保、消防、安全方面各项工作,为企业平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岁末年初关键时期,更要严格落实防控、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疫情防控不容有失,对安全隐患更是零容忍。三是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整改,围绕检查反馈、整改落实、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各环节,构建有序衔接、方式贯通、系统联动的监督闭环,形成深化联合执法检查成果的外部推力,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通过联合执法,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形成整改常态、长效机制。


编辑 彭健雄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麦见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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