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8日上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已故裴春姬等12名“慰安妇”受害人,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的经济损失。日本外务省同日立即召见韩国驻日本大使,以国际法中“主权豁免”的原则为由,对判决结果表示抗议。(编辑:贾瑞芳)

日本拒绝赔偿韩国慰安妇受害者,称韩国法院不具有审判权

2021-01-08 17:40视听中心 吴逸斐 赵钰嘉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8日上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已故裴春姬等12名“慰安妇”受害人,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的经济损失。日本外务省同日立即召见韩国驻日本大使,以国际法中“主权豁免”的原则为由,对判决结果表示抗议。(编辑:贾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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