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政府拟于2018年在辖区范围内继续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采用“谁受益谁出资、政府适当补助”,即“物业自筹一部分、业主分摊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的筹资办法开展工作。
适用范围:
在福田辖区公共使用的老旧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安全评估,可根据评估结论申请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
(一)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二)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或同型号设备已停止生产的;(三)使用10年以上,且调速方式、控制方式落后,能耗高、噪音大,或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件技术落后、磨损老化严重的。
补助标准:
(一)旧梯更新:给予更新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旧梯改造:给予改造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三)重大修理:给予重大修理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5万元。
工作流程:
安全评估—业主表决同意—提交申请—资格审查—指标分配—制定方案—造价审核(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须向区住建局维修资金中心申请,其余单位不用)—方案评审—组织施工—项目验收—发放补助。
受理申报地址在福田区新沙路7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福田局。
见习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