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环境状况公报: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8-02-06 18:02
摘要

2月6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发布我市2017年第四季度环境状况公报。

2月6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发布我市2017年第四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深圳河流水质有所改善,与上年同期相比,茅洲河污染程度明显减轻并消除黑臭。

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5~120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31天,比上年同期减少6天;Ⅱ级(良)的天数为54天,与上年同期持平;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5天,占总有效天数(92天)的92.4%,比上年同期下降6.5个百分点。

全市15条主要河流中,盐田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大沙河、新洲河(10月份)和王母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其余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为氨氮和总磷超标。与上年同期相比,茅洲河污染程度明显减轻并消除黑臭,观澜河污染程度明显减轻,中上游基本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水质持续改善,12月深圳河河口、龙岗河西湖村、坪山河上洋断面水质接近地表水Ⅴ类标准(氨氮、总磷超标);西乡河、沙湾河(罗湖)污染程度明显减轻,福田河水质有所变差,凤塘河污染程度有所加重;皇岗河已实施总口截污工程,污水全部收集处理。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