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存放危险物质 公司负责人被拘留
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
2018-01-30 16:51

近日,深圳市光明新区一科技公司因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质,公司负责人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这起案件为广大市民朋友敲响了警钟。

1月22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的消防民警在对辖区一科技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非法储存共计84桶危险物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随即将该公司总经理魏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并对涉案的危险物质进行专门的封存保管。

经审讯,嫌疑人魏某对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魏某交代,公司储存的危险物质都是用于生产,考虑到多次购买十分麻烦,便于1月21日一次性大量采购储存在公司。当民警询问魏某是否知晓其公司购买物品的性质及危害时,魏某点头表示知晓,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目前,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魏某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84桶危险物质已移交安监部门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将被处以行政拘留,严重的将被判处刑罚。光明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对危险物质的管理一定要依照法律法规,不能因为嫌麻烦而疏忽了管理,甚至是违反法律规定私自储存、处置,一旦酿成大祸将追悔莫及。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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