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率先实施长江水质考核,责任水域首次监测结果公布

长江日报
2018-01-05 16:22
摘要

1月4日,武汉市公布长江武汉段13个跨区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并按照水质考核核算原则,对13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进行了预警核算和上下游对比。

1月4日,武汉市公布长江武汉段13个跨区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并按照水质考核核算原则,对13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进行了预警核算和上下游对比。武汉在全国大江大河中首创的长江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一经提出就迅速落实到了行动中。

1日,我市对13个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进行了水质监测,根据13个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等4项所测水质指标,除滠水入长江口断面为Ⅲ类外,其余12个监测断面均为Ⅱ类,明显优于国家考核Ⅲ类标准要求。按照水质考核核算原则,市环保局对13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进行了预警核算和上下游对比,11个跨区考核断面中,武汉关码头、窑头、喻家塆、杨泗村、武金堤渡口、东兴洲村等6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较上游对照断面下降(水质改善),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不等;老官村、王家巷码头、滠水入长江口、东港村、牛家村等5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较上游对照断面上升(水质变差),分别扣缴100万元、200万元不等。其中,滠水入长江口断面水质由上游对照断面的Ⅱ类下降为Ⅲ类,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

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年终将依照年度平均水质,真兑现、真奖罚。

2017年12月23日,《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出台,明确在长江武汉段左右岸共设置13个跨区监测断面,以所属区的长江断面水质为考核依据,通过比较跨区考核断面与上游入境对照断面水质的综合污染指数,确定跨区考核断面水质改善或下降比例,对相关区实行“水质改善的奖励”“水质下降的扣缴”并与干部绩效挂钩,建立奖罚分明的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市域内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是武汉作为长江经济带特大城市,在长江武汉段水质优良情况下的全国首创,是我市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长江武汉段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实施安澜长江、清洁长江、绿色长江、美丽长江、文明长江等“五大行动”的重要举措。此举通过强化生态保护责任,调动各区保水治水积极性,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长效机制,对探索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及生态补偿有效机制有着积极示范作用。

【读特新闻+】

动真碰硬共抓长江大保护

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搞大开发,要在淘汰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上做“减法”,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共抓大保护,要在改革创新上做“加法”,使大保护变成真正的大开发,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绿色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走绿色发展之路的重要示范,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高度重视。我市实施共抓长江大保护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率先探索长江经济带发展路径的重大创新,我们务必坚决完成中央赋予武汉的重大政治任务。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最终体现为能不能推动其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我市长江大保护形成系统部署,以“五大保护行动”为载体,以创新“六大保护机制”为抓手,以“水”为倒逼,创新而为,久久为功,这都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体现了狠抓落实动真碰硬。在长江武汉段水质优良的情况下,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市域内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新年第一天便展开水质监测与预警核算,目的是以高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增强工作成效,使长江大保护行动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长江是中国的第一大河流,类似长江这种大江大河的特点是流水跨境,生态保护往往容易陷入“九龙治水”的困境。通过建立断面水质考核机制,流水跨境就不再成为烦恼:流水在市域内经过不同辖区,入境与过境对照,水质是上升还是下降可以得到及时监测,水质改变的责任是上游还是下游、左岸还是右岸,就可以得到全面反映。以断面考核为依据,建立奖惩分明的生态补偿机制,将环保责任与经济挂钩,可以形成科学的协调联动机制,使共抓长江大保护建立清晰的责任链条,形成长效机制。

武汉依水而居,长江是武汉发展命脉之所系。我们有足够的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在探索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及生态补偿机制上为全国作出示范,使长江武汉段成为安澜、清洁、绿色、美丽、文明长江的典范,使武汉成为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典范。

见习编辑 李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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