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资本也应受尊重 硬规则软规则都要讲
林祥
2016-07-05 19:01

在经济利益博弈中,正确态度应当是:各种资本都应当受到尊重,各种资本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考虑到各方利益诉求,包括国家和社会的呼声,特别需要培养“妥协”精神,以沟通、谈判方式寻求最大公约数,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资本为王、规则为大”,这是网络舆论最近高频率出现的观点。经过36年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洗礼,国民的产权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有了提高,但是任何观念一旦极端化、片面化、情绪化,就会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困扰,可能导致社会价值观发生扭曲,因此很有必要对资本、规则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所谓“资本为王”,是指在企业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等活动中,货币资本、物质资本拥有最终决定权,资本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乃至相当长时间里,“资本为王”观念被认为理所当然,资本通过雇佣劳动,利用“复利”秘密实现快速膨胀,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但是,在“资本为王”观念主导下,浓重的金钱崇拜风气弥漫整个社会,底层阶级在金钱、物质、资本面前显得卑微、渺小,不可能得到应有的尊重。由此可见,资本虽然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若被推崇到极致,就会导致社会扭曲。

从经济学来分析,之所以出现“资本为王”观念,是因为资本稀缺。在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物质资本是稀缺资源。进入后工业社会、知识经济时代,资金、物质资本开始变得极其充裕。那什么资源开始变得稀缺呢?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新的理论,认为企业依赖的资本不仅包括货币、土地、矿产等物质资本,还包括人才资本、人力资本、信用资本、企业文化资本、形象资本、名牌资本、技术资本等,其中人才、企业家精神、信用、企业文化、形象品牌等可以归类为“能力资本”,企业高管和技术人员则是能力资本的载体。上世纪90年代又诞生了新的管理理论——核心能力理论,核心能力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源泉,其主要特征是稀缺、高价值、不可复制、可延展。实践充分证明,在高度竞争年代,企业亏损倒闭,根本原因不是缺乏资金,而是能力资本不足。

企业到底是谁的?一般人认为企业天经地义是股东的,可经济学理论却认为,企业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由两部分人组成:股东和员工。股东和员工各自履行不同的职责,享受不同的权益。据此,各国《公司法》明确“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各国《劳动法》也明确保护企业员工的合法劳动权利。而“企业是股东的”这种观念,容忍股东对员工的苛刻,漠视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伤害员工的感情,离间股东与员工的契约关系,对企业生存发展没有好处。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应当能够进一步深刻理解“规则”内涵。讲法制、讲规则、讲契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题中应有之义。规则是人们在实践中对惯例进行不断总结、完善而逐步形成的。由于有限理性、交易成本的客观存在,任何规则都是不完备的。特别是由于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在规则制定中处于不同地位,更是造成规则的局限性。即便如此,既然经过博弈形成了规则,那么大家就得遵从,按规则处理利益关系。然而,规则既包括成文规则,也包括不成文规则;既包括法律规则,也包括道德规则、公平规则、情感规则。只讲法律规则,不讲其他规则,只会相互伤害,那不是文明社会的进步表现。任何伟大的企业,都是硬规则、软规则都要讲,而且要讲好。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深入人心,国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规则意识、产权意识得到强化,但是道德意识、合作意识、公平意识、妥协意识仍然薄弱。在经济活动中,股东当然有权收购企业,也有权罢免董事和高管;董事和高管也有权表明自己的主张,甚至可以拒绝股东收购行为,那种认为“管理团队就是股东奴隶”的观点是错误的。在经济利益博弈中,正确态度应当是:各种资本都应当受到尊重,各种资本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考虑到各方利益诉求,包括国家和社会的呼声,特别需要培养“妥协”精神,以沟通、谈判方式寻求最大公约数,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作者系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校委委员、教授

编辑 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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