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康巴小伙丁真的视频传遍全网。丁真的爆红也让一些企业嗅到了商机,“丁真”商标疑遭抢注。据媒体报道,11月14日以来,多家公司提交了“丁真”商标注册申请,类别涉及日化用品、教育娱乐、网站服务等。
“丁真”商标一旦被抢注成功,会发生什么?将发生的事情看起来有些荒诞。丁真很可能因为使用了自己的名字被人告侵权,要么赔钱,要么被迫改名。这不是开玩笑,而是真真切切发生过的事情。就在一年多前,有位短视频网红因为名字惨遭抢注,被商标持有人要求改了自己使用了22年的真实姓名,否则以其真实姓名注册运营的所有网络账号平台都将接到要求封停号的律师函。这相当于断了这位网红的生路!
更可恶的是,爱玩花式抢注的个别人、某些商标代理中介和企业无孔不入,见名牌就傍,有流量就蹭,除了利益之外,眼中没有其他,心中也无道义可言。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今年疫情暴发后,从2月初至3月底,国内多地出现申请人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及包含“新冠”“李文亮”“钟南山”等字样申请注册商标,引发各界广泛关注与热议,也激起了不小的公愤。
所幸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了“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注册申请,并首次公布对1000多件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做法,具有标志性意义,表明了国家层面对“恶意抢注”行为说不的基本态度。
根据商标法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侵害他人在先权利”和“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等诸多情形都可能构成恶意抢注。以法律的视角来看,大多数的花式抢注,都应属于恶意抢注的范畴。
商标是商誉的指代工具和载体,保护商标就是在保护商誉,保护知识产权和创新创造。但是,某些人、皮包公司和某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相互勾结相互配合,打造出了恶意抢注的灰色产业链,他们的目的在于通过花式抢注来花式敛财。
花式抢注表现出来的抢注意识很强,但所表现的都不是对商标独特性的追求,而是一种“占先”“抢先”意识。 譬如,网红流行,就有些居心不良的商标抢注公司,提前埋伏,将一些有潜力的自媒体名称抢先注册成商标,一旦自媒体爆红,就去索权勒索。如此行径,与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立法本意背道而驰,理应不受法律保护,情节恶劣的更应受到惩处。只有让花式抢注玩不出花样,花式抢注的游戏才会结束。
首先要立法先行,不仅要有原则性规定,还要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非正常商标申请及恶意抢注行为的特征及罚则。法律具有可操作性,法律的威严才能令那些见利忘义的抢注者望而却步。
其次,审批、监管部门要大力推进“关口前移”,在商标审查和异议阶段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加强对恶意注册行为监控,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坚决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各地也要加快建立健全商标代理信用记录档案,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代理机构和个人信用档案,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再就是,要增加商标的注册和持有成本,通过经济手段压制花式抢注玩花样的获利空间。
目前抢注一个商标的成本只千元上下,而一旦成功转卖则有数倍甚至十数倍的盈利。低廉的抢注成本和高额的利润,形成了鲜明对比和强大引力,导致恶意抢注屡禁不止。曾有报道,河北一家小小贸易的公司一共注册了900件商标,有人开玩笑说世界500强都用不了这么多。商标权利的被囤货居奇者滥用可见一斑。如果提升商标注册、持有的成本,让恶意抢注者作茧自缚,无疑会大大减少花式抢注行为。
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达2918.2万件,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如果不遏制花式抢注的恶意注册行为,商标注册数量中的水分不能及时挤出,注册商标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价值和作用,不但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会造成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浪费,甚至影响到经济决策的精准度。因此,多管齐下,多方施策,让“花式抢注”玩不出花样,必要而且迫切。
编辑 许舜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