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日前印发,确定2020年12月10日起,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实施。
相比以往,该方案对不少细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如重要观测点“参加校内外公益性活动”的时间表述由“累计24小时及以上”调整为“不少于8小时”,且强调了学校的主体责任。
但在我看来,它最大的亮点或者说家长最关注的地方还在于,再次明确了综评“不纳入学生的升学计分”。
推行综合素质评价是这些年来教育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以改变教育过于崇拜分数、评价过于单一的状况。但是,与刚性的分数相比,综合素质评价毕竟具有一定的弹性空间。
此前旧方案提及综评结果主要用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综评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这引起了家长的担忧。你想想,在一分考分可以刷掉几千人的残酷竞争中,综评一旦与升学挂钩,一定会在利益的纠葛中走样变形,最终使综评伤害而不是维护孩子的权益。
既通过综评扭转以考试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的片面倾向,改变重“教”轻“育”的老毛病,又避免将其变成升学考试的另一根“指挥棒”,从而破坏教育公平,这样的综合素质才经得起时间的“验收”。
从更大的视野来看毅力、自我控制力、好奇心、责任心、勇气以及自信心等,这些与分数无关、也难以通过各项指标进行精确量化的素质或素养,都是一个人与未来对话的能力。一个人真正的综合素养,在指标化的评价标准内,也在这样的评价标准之外。
编辑 刘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