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社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罗湖区东晓街道举行解除矫正仪式。
全市第一家“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全市第一支社区矫正义工队伍、10年来帮教率和安置率达到“两个100%”……2007年,罗湖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第一批社区矫正试点。10年过去,罗湖区司法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79人,解除矫正1051人,未发生一例脱管、漏管和矫正期内重新犯罪,社区矫正人员整体态势稳定,各方面成绩突出,亮点纷呈。
近年来,在市司法局指导下,罗湖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健全了矫正安帮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走出了一条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构建“平安罗湖”、全面推进罗湖振兴发展做出强有力的贡献。
机制保障,罗湖社区矫正工作夯实基础
罗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程正华担任组长,副区长庄睿宁担任副组长。成立了社区矫正科,有效整合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工作力量,从组织架构上给予了有力保障。
目前,中央、省、市对社区矫正工作越来越重视。而社区矫正涉及到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等诸多层面和多个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对此,罗湖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区为责任主体、街道具体负责、社区积极配合的“三级矫正安帮网络”,实现区域全覆盖,使社区矫正工作触角真正深入到了辖区的每一个区域;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先后与公、检、法等成员单位建立了工作衔接机制,构建了顺畅的社区矫正协调机制。
据了解,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覆盖区委政法委、罗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29个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作为牵头单位,区司法局与团区委等部门联合签订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议,引入社工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积极联系医疗部门,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自杀、厌学、家庭矛盾等心理问题。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还多次与区法院、区检察院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到各街道司法所进行督查,利用职能部门的综合力量促使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队伍建设上,罗湖区司法局把社区矫正作为局重点工作来抓,积极落实社区矫正专职人员,明确其责任,定期到各街道司法所调研,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人力和财力保障。同时依托市区两级财政支持,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引入专业社工16名和法律专员10名参与社矫工作,专业人员参与个案服务300多个,人才结构更加全面。
在近日召开的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程正华表示,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涉及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乃至全社会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量多、面广、任务重,要多部门形成合力才能确保工作成效。他要求,全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继续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制度先行,罗湖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推进
制度是管理的保障。结合区里实际,区司法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评价方法》及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评价标准》,着重从机构队伍建设、工作保障机制、矫正工作程序、办文及档案管理四个主项入手,对街道矫正机构的各个管理环节予以量化、细化,以此为基础进行考核,强化街道的责任意识,指导街道严格按照矫正安帮工作制度、工作环节及程序开展工作,强化矫正人员报到、请销假和“两个八小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辖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区司法局还重新修订和完善了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规定》,以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相互配合和协调运作。
除了强化建章立制,区司法局着力规范文书流程,有序办理社区矫正各类案件。从拟予非监禁刑罚的调查评估、适用非监禁刑罚的情况核查、警告措施的适用、建议撤销缓刑和假释以及收监执行措施的应用等四个环节入手,对法律文书的填写、证据的收集等基础性文书和关键要素作了重新梳理,规范设计了一套完备的格式文书,并外聘专才,举办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文书操作和证据收集专场培训。目前,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都在按照设计的格式文书规范填写,按照要求收集各个环节的证据。
罗湖区司法局还坚持将培训制度常态化,每年组织2-4次社区矫正工作大型专项培训,培训面达100%。每个月按时召开全区社矫工作人员例会,集中学习,以会代训,通过案例研判、经验分享,提高工作人员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并在日常强化工作人员对工作流程、台账记录和业务技巧的培训。
方式创新,罗湖社区矫正工作亮点频出
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过程中,罗湖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社区矫正工作涌现出一批创新亮点和特色做法。
2013年,罗湖区司法局与罗湖看守所共同建立了深圳市第一家“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为全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搭建了重要平台,也为罗湖区创新和丰富社区矫正教育形式提供了重要载体。该基地面向全区矫正对象,充分利用看守所有利条件,通过看展览、观警示片、民警上警示教育课、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将正面引导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使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时时警醒自己筑起遵纪守法的防线。
从2015年1月起,罗湖区统一制作了社区矫正入矫解矫标识标牌,明确要求各街道司法所统一安排时间举行入矫宣告和解除矫正仪式,并要求辖区民警、居委会治保主任、家属等一同参加,使相关仪式更加正规化和制度化。
与此同时,罗湖区一直探索高效监管社区矫正工作,先后完善管理手册“小蓝本”的规范使用。近期,区司法局结合市司法局的中心工作,在新办公地点建设罗湖区社区矫正中心,并将与相关公司签订协议,计划为罗湖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手环定位管理。
“通过手环定位,罗湖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司法所可以实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行动,防止其私自离开居住地和非法出境,并对异常情况做出实时警告和应急处置。”罗湖区司法局局长卢光辉表示,此举使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和严肃,也加强了监管效率和精确度,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国家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还必须树立起法律威严。与此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也是一项人性化执法,必须时刻以人为本。
据介绍,罗湖区司法局对每位来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都详细介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日常考核及管理规定、奖罚细则等,使他们知法懂法。对个别置法律不顾,不服从教育监管的行为,则始终坚持严明执法,使其受到应有惩戒。而当矫正对象遇到困难时,则像对待亲人一样伸出援助之手。“必须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帮扶社区矫正人员,就要努力用真情和行动打开他心里的那面‘墙’。”罗湖区司法局副局长肖慧芳如是说。
罗湖区社矫工作还十分注重分类帮扶。一是突出心理帮扶,通过购买心理咨询服务,为有心理障碍的社矫人员提供心理帮扶,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阴影,恢复信心,改过自新。二是突出就业帮扶,促进就业心理辅导、职业规划,推荐对口工作,提升矫正人员自信。三是突出求学帮扶,协同劳动、民政、妇联、教育、共青团等部门,主动为符合低保条件的青少年矫正人员家庭开辟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与教育部门商讨出台相关办法,明确学校及各方责任,为青少年矫正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保障,有效提高青少年矫正人员的受教育率。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份努力一份回报。通过十年不懈努力和积极付出,罗湖区已接收的1379例矫正个案教育矫正和管理指导收效良好。80%的解矫人员找到了相对稳定的工作,目前在册的328名矫正人员均能自觉服从矫正管理,情况稳定。
编辑 陈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