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了解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和提升平湖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平湖街道开展“我当调解员”主题活动,成功调解一宗人身损害死亡赔偿纠纷,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同时,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区人民法院法官到平湖司法所为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进行现场指导,提高诉调对接效率。
活动现场。
杨某是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合伙人黄某的聘用员工,今年4月17日于龙岗区吉华街道秀峰路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杨某脑出血导致重度昏迷,经送医在深圳治疗一个多月,5月30日由家属接回老家,6月13日在河南老家去世。死者家属向公司及黄某提出死亡赔偿。
经平湖街道信访办、司法所、华南城综治中心、禾花社区介入联调联处,双方当事人于9月4日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一定争议,11月12日,经参与“我当调解员”活动的党工委委员李县辉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对后续履行事宜达成一致,重新签订调解协议书。
随后,吴法官对街道调委会调解员现场指导,引导当事人申请注册“深圳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当场申请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制度是对人民调解的有效补充,“现场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可以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既便捷又高效。同时,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接下来,平湖街道将继续学习新时代的“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现调解协议签订完成后马上网上办理司法确认,提高诉调对接效率,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龙岗融媒)
编辑 彭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