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规范兼职用工市场,为“打工人”撑起一片天

读特评论员 赵强
2020-11-12 23:53
摘要

前段时间,“打工人”一词忽然火遍网络。各种有关“打工人”的段子也流行起来。其中就有:“打工赚不了几个钱,但多打几份工可以让你没时间花钱。早安,打工人!”这里“多打几份工”的“打工人”,说的就是兼职用工市场上的劳动者。

“双十一”,一场全民购物狂欢正在进行中。兼职用工市场上出现供需两旺的景象:一方面是某些企业为应对暴增业务量,急需招聘临时工;一方面是部分劳动者愿意接受兼职职位。由于兼职的临时性等特点,现实招聘中,劳动关系双方一般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上兼职招聘市场中商家良莠不齐,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存在不足,一些企业或个人想要规避用工责任,甚至是利用网络虚假兼职骗局牟利。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前段时间,“打工人”一词忽然火遍网络。各种有关“打工人”的段子也流行起来。其中就有:“打工赚不了几个钱,但多打几份工可以让你没时间花钱。早安,打工人!”这里“多打几份工”的“打工人”,说的就是兼职用工市场上的劳动者。

虽然“打工人”的自我调侃,听起来有些心酸,但对于“双十一”这样短时间内突增大量临时用工需求的特殊时段来说,兼职“打工人”的出现,是多赢之举。一方面可以缓解亟需用工企业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可以助力兼职者获取更多劳动收入,让“打工人”的荷包鼓起来。此外,很多兼职“打工人”是在校大学生,为时不长的兼职打工经历,可以帮助他们减轻家庭负担,也可以增加社会阅历。

但是,如同其他新兴的新鲜的事物一样,自发自生的兼职用工市场在这一开始也遭遇到了无序发展带来的种种乱象。某些企业和雇主就像个“渣男”,只想用工却又总想规避责任;不良职业中介则又像个花言巧语贪图私利的媒婆,时刻伺机钻法律的空子,非法窃取、侵占兼职“打工人”的劳动成果。更有那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设下坑害兼职“打工人”的局,让兼职“打工人”人财两空……这些乱象,如果不加以整治规范,可能很快就将方兴未艾的兼职用工市场变成用工陷阱密布的巨坑,损害的不仅是兼职“打工人”的利益,也是用工者自身的利益,兼职用工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无从谈起。

因而,必须有的放矢地对当前的兼职用工市场加以整顿和规范。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用工的企业和个人的用工监督,督促他们切实保障兼职“打工人”的合法劳动权益,用有效可行的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兼职“打工人”的工作风险。雇主则要提升认识,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履行相关的劳动保障保护责任,要知道无论有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雇主都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届时兼职“打工人”的工作风险就会变成自己的经营风险,岂不是得不偿失?至于那些想浑水摸鱼的违法犯罪人员,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执法机关都要出重拳,加大打击力度,为建设良好的用工秩序和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兼职“打工人”也应当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权利意识,善于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譬如,某些招聘者,常常会以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为由,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图规避用工责任。这时,兼职“打工人”如果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知识,就可以要求对方签订劳务合同来保障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

兼职“打工人”的火热出现,实际上也是新业态催生出的劳动力市场上的新供给。对于这种新现象,相关管理部门、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能力要跟上,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当根据新形势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修正。例如,在现行的劳动法规中,由于关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认定标准较为模糊,对于大学生能否成为劳动者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当前新的用工形式常态化出现,就十分有必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研讨、修订。只有及时准确地打上法律 “补丁”,才能堵上违法者窥伺的法律漏洞,为兼职“打工人”在内的所有“打工人”撑起一片没有委屈心酸的天空,让“打工人”不再流汗又流泪,让“打工人”这个词汇浓缩的不仅是苦累付出,还有收获后的喜悦、满足与自豪。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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