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暗黑文书市场”为何见光还不死?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2022-01-07 01:26
摘要

80元一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120元一张“火化证明”,450元一张“病危、病重通知书”,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书更是按张收费,一两百元搞定……近日,《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平台,只要花上几百元,就能轻松买到“私人订制”的伪造重要文书,甚至有卖家表示“全国哪里都能开、各地公章都能盖”,令人不寒而栗。

80元一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120元一张“火化证明”,450元一张“病危、病重通知书”,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书更是按张收费,一两百元搞定……近日,《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平台,只要花上几百元,就能轻松买到“私人订制”的伪造重要文书,甚至有卖家表示“全国哪里都能开、各地公章都能盖”,令人不寒而栗。

其实,媒体不止一次报道过通过网络买卖伪造“死亡证明”等重要文书的事情了。按理说,这种见不得光的非法交易见光就会死,但事实上报道归报道,“暗黑文书市场”仍自岿然不动,似乎比当年满大街的“办证牛皮癣”还难整治。原因何在?

首先是提供买卖渠道的网络平台难辞其咎。只要稍有法律常识,就知道“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病危通知书”等事关一个人生死的重要证明文书,绝不是谁想买就能买,谁想卖就能卖的。虽然在网络条件下,买卖双方的交易会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就连普通人都能随手在平台上通过搜索关键词继而找到相关买卖信息和方式,具有技术和管理优势的平台方就当真束手无策?说穿了,不是不能为,而是不想为罢了。

平台方要么是贪图这违法买卖带来的交易量与流量,要么就是不想因此增加监管成本,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出于自身的利益考量,对于“暗黑文书”的买卖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有多少主动查禁的内在驱动力。实际上,平台方纵容甚至“默许”这种违法买卖的存在,本身就已经涉嫌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然而,某些平台方习惯性地视法律如无物,消极作为,这只能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对平台方的监管也不够到位。因而,要想彻底铲除“暗黑文书市场”,第一要紧的事情就是必须层层压实责任,实施严格监管,倒逼平台“守土有责”。堵住了“暗黑文书市场”的交易渠道,才能釜底抽薪,令非法买卖无处藏身。

其次是要严格执法,对于涉及“暗黑文书”的交易,无论是平台方,还是买卖双方,只要露头就打,加大违法成本,浇灭各方的侥幸心理,让这些非法买卖成为“亏本”买卖,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暗黑文书市场”的“市场驱动力”。“暗黑文书”的卖家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买家购置假文书的行为则涉嫌购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而从其购买伪造文书用于上网骗筹款、骗保、骗继承权,逃避刑责等“广泛用途”上看, 如以假文书实施不法行为并造成侵害后果,轻则承担民事欺诈责任,重则应同时承担诈骗罪的刑事法律责任。换言之,看似轻飘飘的“暗黑文书”买卖,其社会危害性、涉及面都不小,公安机关应予以足够的重视,莫以案小而不为,说不定顺藤摸瓜也能摸出个“大案”。

堵禁、严打之外,治理“暗黑文书市场”也需“疏导”。这里的疏导并不是说要将非法买卖合法化,而是要加强信息的沟通,时机成熟时,建立全国性的统一文书信息管理系统。届时,文书真伪,一查便知。在现代高科技构筑起的“照妖镜”面前,售卖“暗黑文书”的假美猴王很快就会现形,“暗黑文书市场”自然就会随着销声匿迹。

“暗黑文书市场”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助长了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应将其放到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的高度,多方共治,标本兼治,彻底铲除这颗社会毒瘤。

(原标题《特评|“暗黑文书市场”为何见光还不死?》)

编辑 高原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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