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熊孩子”偷偷使用家长账号
进行充值打赏的事件屡见不鲜
这些钱款能否追回呢?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
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案件
14岁初中生小李(化名)用家长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一款网络游戏。为了提升装备等级,他在游戏里充值。一年半的时间里,小李完成了552笔游戏充值,每笔金额从数元至数千元不等,总金额高达37万余元。
由于小李的父母经营生意,账户上的资金进出比较频繁,因此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异常。直到有一天,他们发现账户上的余额已经所剩无几,才发现问题所在,于是便向游戏平台申请退款。遭到拒绝后,小李的家长起诉该游戏公司,要求退款。
家长认为,给游戏充值期间,小李未满18岁,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年半的时间里充值金额巨大,与其年龄、智力明显不相符;且孩子的充值行为未经监护人追认,属无效行为。游戏公司应该退还这些充值款。
但在游戏公司看来,涉案游戏账号及支付账户均显示成年人,即小李的家长实名认证,充值行为应视为成年人操作,且公司已履行防沉迷义务,不应退款。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法院审理
法官、法院核查了涉案账户的消费结构、收支情况、充值时间规律等等,综合判定是小李使用该账户进行了游戏充值。充值时间规律符合未成年人作息特征,认定系小李操作。
法院认为,小李作为年龄相对较大的未成年人,应当有一定的自控力,但他却长期沉迷游戏,并瞒着家长持续充值,自身存在过错。而小李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不仅放任小李使用家长的手机,并知晓支付密码等,且在超过一年半的时间里,未能及时发现小李沉迷游戏和充值行为并予以制止,显然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明显过错。
而游戏公司实名认证流程过于简单,没有设置操作人是否为实名认证信息本人的验证流程,未能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冒用身份充值。最终判定双方均有过错,游戏公司需返还充值款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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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擅自使用家长的电子设备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及充值的行为较为普遍,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尤其是对自己的银行账户、密码等信息进行妥善保管,密切关注账户中款项异常变动的情况,发现小孩沉迷电子游戏时理应及时制止,积极教育,营造小孩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游戏公司作为游戏的开发商,亦应进一步完善防游戏沉迷的相关设置,可考虑设置注册游戏账号时的人脸识别功能,以确保游戏注册人和实际使用人身份的一致性,进而避免或减轻在类似案件中的责任承担。
(来源:央视财经微博、人民日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编辑 高原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