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交警大队开讲2025年秋季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

深圳特区报记者 赖犁 通讯员 陈丹妮 文/图
09-10 18:52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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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校园交通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话题,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2025年9月9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龙华大队(龙华交警大队)联合区教育局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2025年秋季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云课堂”活动。全区共37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共30万余名教职工、幼儿、中小学生收听。此次“云课堂”由龙华交警大队民警进行授课,活动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

“云课堂”开始前,区教育局就学生交通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提醒各学校要利用每天放学前、每周放学前、每个节假日放学前的时间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提醒。

遵守交规是我们保护自己的第一道盾牌。授课民警叶警官结合学生、幼儿们日常的交通出行方式,与学生和幼儿们分享了使用各种出行交通工具时的风险和注意事项。期间,叶警官选取了视觉冲击性强的各类交通事故视频,直观地警示学生及幼儿们关于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向学生及幼儿们强调了要谨慎过马路、不能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未满十二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乘坐电动车时戴好系好安全头盔等。

“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叶警官通过组织幼儿、学生们观看大车盲区的示意图,结合大车盲区案例视频,直观地提醒幼儿、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能独自在停车场玩耍,不能在马路上追逐打闹,远离车辆盲区,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

真正的安全,不是去赌别人的“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而是自己懂得提前预见风险、提前防范。叶警官提醒幼儿、学生们要时刻提醒家长在下雨天时不能使用带棚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戴好系好头盔、与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保持安全距离等。

此外,结合近期涉及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的情况,叶警官结合“身边人的故事”真实案例,用“惨痛的教训”警示学生们:未满十六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更不能“翘头”“飙车炫技”等。

活动最后,叶警官提醒学生、幼儿们要做好交通安全“传帮带”,将安全“带回家”,提醒自己的爸爸妈妈也要时刻牢记交规、时刻遵守交规,保护自身安全。下一步,龙华交警大队将继续聚焦校园交通安全,深挖学生及幼儿们喜闻乐见的交通宣传方式,持续“进校园”,将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助力平安龙华建设。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陈晨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赖犁 通讯员 陈丹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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