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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有过跟我相似的经历,那就是买了电影票临时有事却不给退,想改签还要收手续费。最终,能落个朋友圈低价转手或者做个顺水人情的结局算是幸运的,更多的人是心里苦如黄连,无奈吃了闷亏。但其实,电影票“不退不改”是属于无效条款,甚至还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行为。
最近,有媒体记者在五个不同平台上的不同电影院,购买相近时段的电影票,发现即使有的影院标注了“不支持退票、不支持改签”,但通过向客服申诉、拨打影院和平台电话等渠道,最终都能实现100%退款。不过,这得费上好一番功夫,还得提前做好准备。什么叫做好准备?就是“有理有据有勇气还得有口才”,这样才能在跟客服掰扯的时候不落下风,才能退票成功。
可见,这种“能退但不让你轻松退”的现象,已经成为一些影院售票的潜规则,这导致不少消费者根本不知道“退票改签”是自己理所应当的权益。要知道同属时效性商品的机票、高铁票,早已建立了成熟的退改体系,而电影票却还是“买票容易退票难”。
售票一方把“不退不改”一刀切处理,是将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早在2018年,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就发布了《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明确表示电影票支持“退改签”。多地消保委也发声,建议采取更灵活的退改签规则。此外,不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国家广电总局的《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拒绝电影票退改签都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行为。
其实破解顽疾并非没有办法。关键是影院平台和监管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建立合理的退票规则,严格执行标准化流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由“明规则”来维护,而不是靠老实人被逼急了来打破“潜规则”。老实人摆出一副“掐腰骂战”的姿态才能退票成功,这是电影票销售市场的可悲之处。
不过,在行业乱象没有改善之前,希望大家买电影票时别被不退不改的标签唬住!“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咱不能一直“吃闷亏”。
编辑 秦涵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