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上诉期的计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当事人提交上诉状超过法定期限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处理不当,将直接导致当事人丧失上诉权,造成不可逆的程序后果。当上诉期遇上节假日,该如何计算呢?
本期《律师大V说》,邀请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周清华律师、郭学瑾律师,就上诉期遇节假日时的法律依据、计算规则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探讨,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并应对相关问题。
如何准确计算上诉期?
上诉期是诉讼当事人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或裁定提出异议的法定时限制度。民事与行政案件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裁定为10日,刑事案件判决为10日、裁定为5日。在法律上,“期间”是指法院、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应当遵守的时间。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也有类似规定:
行政诉讼法则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致,节假日顺延。
因此,可以总结出上诉期计算的通用原则:
上诉期从收到判决/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例如,如果在1月1日收到判决书,那么上诉期从1月2日起算。若上诉期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比如国庆、春节等,那么上诉期将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节假日并不会中断上诉期的计算,只有当上诉期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时才会顺延。如果节假日处于上诉期的中间,而不是最后一日,那么上诉期不会顺延。此外,如果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那么以送达成功日(系统记录)为起算日。
计算上诉期需明确法定节假日范围
在计算上诉期时,还需要明确法定节假日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具体放假日期应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为准。
此外,周末虽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但部分地区法院可能会参照执行,因此在计算上诉期时需要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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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特殊情形该如何处理?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例如,如果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上诉状,那么以交邮日的邮戳为准,即使法院在节假日无人签收,也不会影响上诉期的计算。另外,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无法按时上诉,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为了避免因上诉期计算错误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建议上诉人严格按照日历进行计算。可以使用法院提供的“期间计算工具”,或者咨询书记员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同时,为了避免因系统故障或材料不全等问题导致无法按时提交上诉状,建议提前行动,不要等到上诉期的最后一日才提交,以防系统故障或材料不全。
总之,上诉期遇上节假日时的计算虽然有一些特殊规则,但只要遵循上述法律依据、计算规则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就可以准确计算上诉期,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文作者系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周清华律师、郭学瑾律师
(原标题:《上诉期遇上节假日,怎么计算?》)
综合 陈丽玲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张蕾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