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座谈会 厚植法治沃土支撑民企在深发展壮大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06-06 19:37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运龙参加会议。

会上,发改、公安、市场监管、中小企业服务、金融监管等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举措。黄西勤、王秀娥、张春华、林慧、孙迎彤、钟观宜、郭丽等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表达了对法律实施的由衷欣慰和深受鼓舞之情,并结合工作实际和调研情况,为推动深圳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出意见建议。

戴运龙表示,深圳被誉为“民营经济第一城”,民营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我们要深刻认识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该法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主动性、自觉性,确保各项规定精准落地、法治红利充分释放,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各部门要立足实际,认真对照法律条款要求,牢牢把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的目标任务、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主攻方向、优化服务保障体系的政策导向,及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要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实现人大、政府、企业、社会同向发力,以协同共治之力塑营商环境之优。

戴运龙强调,近年来,深圳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市场环境,加大民营经济发展要素支持力度。市人大常委会陆续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个人破产条例等法规,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做好深圳经济特区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开展专项修改,更好助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让民营企业大胆闯、放手拼,为深圳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鲁毅、蒋宇扬、裴蕾、高圣元、汤暑葵参加活动。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徐恬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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