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公平竞争、投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多个维度精准发力,既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健全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更以法治之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步。宝安区民营经济领域的各界代表人士深受激励、心潮澎湃。大家纷纷表示,这部法律的出台,恰似为企业发展注入一针 “强心剂”,有力消解了经营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为企业稳健前行筑牢坚实根基。
【特报新闻+】
曾少强
宝安区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
翰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民营经济的“保护伞”,更是高质量发展的“指南针”,我深感这部法律对激发区域经济活力、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这部法律以立法形式明确“两个毫不动摇”,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融资支持等维度为民营企业注入“强心剂”。例如,法律中“不得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的条款,将助力破除行业隐性壁垒,推动宝安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领域释放更大潜能。
作为宝安区工商联主席,我将与工商联一起,为广大企业在宝安发展撑腰、打气、鼓劲,提供最优服务,引导企业家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为宝安加快“三城”建设贡献更多宝商力量。
林填发
新安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
深圳市汇聚创新园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它不仅给予民营企业家发展经济坚定了信心,而且还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定海神针,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同时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让我们深受鼓舞,满怀信心。
作为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经营环境,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民营企业行稳致远更上一层楼。
林启中
西乡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
深圳市雍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让我深切感受到国家用法律为民营经济赋权增信、保驾护航的坚定决心。同时,法律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和权益保护,极大鼓舞着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提振了坚定发展企业的信心。
作为基层商会负责人,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党建引领、政企联动、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带头学好用好这部法律,通过专题学习会、政策宣讲等形式加强全体会员深刻领会立法宗旨和法律法规内容,积极传递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方针政策,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为宝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共同书写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美丽新篇章。
黄耀文
航城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
深圳市广兴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5年充满机遇与挑战,《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不仅为民营经济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有力的政策支持,更为商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政策导向和坚实的法治基础。法律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与创造力,使其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作为商会会长,我将积极组织会员企业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引导大家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权益,依法合规经营。继续带领商会成员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推动商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积极应对挑战,把握机遇,共同探索新路径,推动民营经济在新时代下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黄尔春
福永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
深圳市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令人振奋,是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珍贵厚礼。“两个毫不动摇”是国家给予民营企业最有力的强心针,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这部法律从保障公平竞争、加强权益保护、促进投资融资、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出发,为民营经济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福永街道工商联(商会)将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学习、善用本法,助力大家抓住机遇、依法经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为促进宝安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马庆荣
福海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
深圳市金星伟业集团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点亮明灯,以“两个毫不动摇”为基石,为民营企业搭建起从市场准入到权益保障的完整制度框架。
福海街道工商联(商会)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商会成员深入学习贯彻法律精神,依托商会平台组织专题研讨、政策解读活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未来,我们将以此法律为指引,抱团发展、大胆创新,携手为宝安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吴换炎
沙井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
深圳市新二金达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从市场准入、融资支持到权益保护等多方面给予明确指引与有力保障,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必将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沙井街道工商联(商会)将当好“宣传员”,加大力度开展普法宣传;做好“践行者”,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合作,在知识产权、合规经营等领域提供精准服务;架好“连心桥”,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将法治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
陈允权
沙井街道工商联(商会)
常务副主席(执行会长)
深圳市沙井蚝一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最直接体现,是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民营经济促进法在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市场准入等领域,用法律制度保障给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我们将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引导会员企业坚守合规经营底线,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在稳就业、促增收、强产业链等方面有新担当新作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曾剑琨
新桥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
深圳市深锦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作为民营企业家,在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后深感振奋。这部法律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是对“两个毫不动摇”的保驾护航。其中关于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构建企业家权益救济通道等制度设计,精确表达了企业家的深层诉求,促进企业家们在扩大投资、技术攻坚时更具底气。
作为商会负责人,既要引导会员加强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也要响应号召“发挥工商业联合会”的作用,进一步维护企业家的权益,促进“两个健康发展”。
林文斌
松岗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
金环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让我感受到了国家对非公经济的支持之强大,对非公经济人士关怀之深切,有久旱逢甘露之感。
这部法律,让我们民企对自己的身份有了高度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民企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前进的步伐将更加坚定有力。国家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相信有国家的重视和法律的加持,就算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我们企业家也有信心有能力,带领企业走向充满希望的未来。
邱伟能
燕罗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
深圳市汇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其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市场准入壁垒、融资难融资贵、产权保护不力等。《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法治化进程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相信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出台和实施,中国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白建文
石岩街道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
深圳市领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于我们民营企业家而言恰似久旱甘霖!这部包含78条“硬核”法条的法律,将“两个毫不动摇”镌刻进法治基石,既是让企业安心发展的“定心丸”,更是保障合法权益的“护身符”。法律不仅为企业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护航创新实践,更从法律层面明确企业家主体地位,让民营经济从国民经济的重要补充力量,成长为与国有经济协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关键生力军。
我们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重视从未如此坚定有力。如今政策“给梯子”、法治“铺路子”,作为扎根宝安的创业者,我将带领石岩工商联会员企业家主动学法用法,以法治为纲、以奋斗为桨,在合规经营中开拓新局。会员企业已蓄势待发,我们将紧握政策红利,以创新驱动加速前行,让石岩“智”造、宝安品牌走向全国、享誉世界,以实干担当书写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编辑 刘彦 审读 秦天 二审 王雯 三审 潘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