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市孤儿(含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25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7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该孤儿养育标准执行。
据悉,深圳全面落实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建立起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自2021年起,深圳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实行一年一调。具体以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增长幅度为依据进行调整。2021年-2024年深圳市孤儿(含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为2432元/人/月、2454元/人/月、2540元/人/月、2560元/人/月,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
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2025年新认定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按照实际批准月份计补发;原在册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则从2025年1月起补发。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徐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