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日报》,5月30日,青海省委书记吴晓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给予马丰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
会议认为,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马丰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反腐败斗争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朝腐败必将终身追责的坚强意志,充分释放了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同样对腐败零容忍,谁也不能违法乱纪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特殊论”和“补偿心理”,下大力气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把深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扎实推进风腐同查,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巩固拓展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成果,把马丰胜案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强化震慑,做到警钟长鸣。
马丰胜出生于1963年4月,撒拉族,青海省循化县人,曾任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 局长,2021年2月任青海省政协副主席,2024年12月通报被查。
经查,马丰胜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
将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侵害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丰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马丰胜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高原 审读 伊诺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