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与时俱进修订完善《规定》,是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过硬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有力举措。
《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戴上“紧箍咒”。从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农村基层干部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中侵占、挪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擅权妄为、谋取私利,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等行为时有发生。《规定》提出八条“禁止”,聚焦农村基层干部廉洁风险典型表现,列项细化为47条“负面清单”,明确农村基层干部哪些行为不可有,引导其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规定》也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护身符”。《规定》坚持严管厚爱,注重激励担当,明确防范和纠正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对免责、澄清正名等工作作出部署,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廉动力”。
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在知敬畏中坚守底线,在敢作为中彰显担当,当好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农民群众的“贴心人”。
编辑 秦天 审读 刘彦 二审 李璐 三审 王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