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关系乡村振兴的发展进程。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着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举措。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夏振彬(广东广州 媒体人):2011年颁布施行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规范履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与工作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党中央适时修订《规定》,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新修订的《规定》树立廉洁履职“新标尺”,是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规范与行动指南,将指引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纪律规矩上守住底线、在干事创业上甩开膀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更强动能。
吴一琦(广东东莞 职员):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大量增加,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让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迷了眼睛、栽了跟头。
《规定》从充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报备制度、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等方面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监督作了细化完善,扎紧“微权力”的笼子,将有力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规范履职,筑牢拒腐防变底线防线。
宋鹏伟(山西太原 职员):《规定》围绕基层治理痛点,从行为规范、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搭建起制度框架,既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树起了“风向标”,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注入了“防腐剂”。
廉洁履职是农村基层干部的“生命线”,廉洁建设的落脚点在于惠民利民。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作为政策落地的执行者和民生冷暖的感知者,要将《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民用权、谨慎用权,将廉政效能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
编辑 秦天 审读 刘彦 二审 李璐 三审 王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