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丨莫让福利变“腐利”

深圳特区报记者 宁若鸿 通讯员 深纪宣
2024-12-14 18:48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我该怎么办】

临近元旦,某国企办公室主任找到董事长老叶,说这一年大家工作辛苦、业绩也不错,能不能发点福利犒劳一下大家。他还建议以“加班费”“误餐费”等名义将福利“合理化”,并提交公司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老叶有些犹豫,这样的福利可以发吗?

【“纪律君”如是说】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看似是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实则是践踏纪法底线,慷公家之慨,揩公家之油。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来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数长期居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前列,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每年都有上万人因此受到批评教育和处理,甚至是党纪政务处分。

2023年12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在明确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纪事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福利”一项,具体规定为“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实践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主要有5种常见情形:一是扩大范围发放,比如以值班费、工作表彰为名发放普惠性质的补助或奖励;二是超出规定标准发放,比如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三是违规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比如巧立名目以购房补助、项目奖励、股权激励等名义进行物质性奖励;四是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发放钱物,比如向职工普遍发放过节费、慰问费、置装费等;五是违规使用资金发放,比如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费用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作为国企董事长,老叶必须对此有清醒认识,坚决守住纪律底线,不仅不能同意办公室主任的提议,还应对他进行提醒教育,依纪依规依法发放福利,正确体现对职工的关爱。

【相关案例】

2013年1月至2020年6月,王正强在担任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院长期间,违规自定标准超额发放绩效,巧立名目以加班费、车补、院长基金、所长基金等名义,向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班子成员及职工发放津补贴,共组织违规发放津补贴5338万元,其个人违规领取142.82万元。经查,王正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2023年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7月,王正强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延伸阅读】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资金来源都是公款,不管发放名义为何、形式如何,违纪的本质都不会变。少数领导干部贪欲作祟,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打着“集体决策”旗号违规发放津补贴,是对正常职工津补贴及福利的异化歪曲,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必须予以严肃整治。

编辑 刘彦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叶志卫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宁若鸿 通讯员 深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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