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晚,坪山法院开展“夜间集中执行”行动,组织12名干警突袭被执行人深圳某娱乐公司,在不影响其KTV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一次性执行到位57宗知识产权执行案件全部案款。
被告深圳某娱乐公司(下称娱乐公司)在坪山经营KTV,曲库包含各种歌曲。原告重庆某音乐文化公司(下称音乐公司)认为该KTV曲库部分歌曲侵犯其涉案作品的复制权和放映权。坪山法院判令娱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侵权作品,并赔偿音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判决生效后,娱乐公司未按时履行。音乐公司于7月30日申请强制执行,共计57宗案件。
娱乐公司营业时间为晚上7时许,坪山法院针对该情况开展“夜间集中执行”行动。9月10日晚7时许,该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谢渤和执行法官简小飞率领12名执行人员及法警,突袭娱乐公司KTV经营场所。
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发现KTV正常经营,然其法定代表人不在场且无主动履行的意愿。为不影响KTV正常经营,简小飞找到KTV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在其办公室约谈。KTV负责人经与实控人联系后仍表示无法当场履行。执行人员在与娱乐公司实控人电话沟通时表示,若不履行,法院将查封部分经营设备。实际控制人却直言,若查封其设备将不履行义务,若不查封则改天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
就在执行人员查封时,娱乐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代为当场履行,请求不要查封设备,并支付了全部执行款及执行费,57宗知识产权执行案件案款顺利执行到位。
编辑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