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深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深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署要求,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0条,聚焦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打好司法助企组合拳,以实际行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在产权保护方面,全市法院持续优化涉企产权强制措施,建立企业基本账户识别、保全措施必要性审查机制,依法支持合理保全置换申请,严禁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保全;依法采取“活封”“活扣”措施150件,涉及金额3.09亿元;快速处理企业纾困申请和保全异议460余件,准许保全置换220余件,涉及金额26.24亿元。同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眼破解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问题,实施“速裁+快审+精审”三梯次审判模式,技术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保持全国大中城市最优;着眼破解维权“赔偿低”问题,依法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累计判赔金额达4.18亿元。
公正高效的营商环境是企业所盼,也是法院努力的目标。全市法院聚焦权利救济,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化解。一是设立各类涉企纠纷调解平台,如设立金融、知产、劳动争议等涉企纠纷调解室(调处中心),以“专业诉前调解+在线司法确认”促进纠纷前端化解。二是推动涉企纠纷专业化解,引入商协会、商事调解组织参与调处涉企纠纷,诉前化解包括涉企纠纷在内的各类纠纷28.8万件,显著降低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
在依法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方面,强化督促履行与和解,通过执行前通知、提醒方式,督促有清偿能力的企业主动履行债务,督促和解成功700余件;支持企业修复信用,为主动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修复信用3.2万次;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先后开展拖欠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账款,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等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1.5万件,执行到位97.2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决落实“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部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以高质量司法助力民营企业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编辑 李斌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杨渝嘉 三审 周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