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入户事项的通知》发布,指出,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该通知称,此次入户政策调整,旨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更好促进全市人口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即凡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图表由受访对象提供)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桂桐 三审 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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