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一小区因未缴电费短暂停电,街道办和社区要求业委会和物业履责尽快缴清电费

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胜
2024-09-24 19:12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福田区润丰园小区拖欠6个月电费,供电部门多次上门沟通协调未果,于9月24日上午10时依法暂其停供电服务。记者从福田供电局了解到,当天下午2时30分,福田区莲花街道办召开了小区供电事宜协调会,福田供电局、润丰园业委会、物业公司(深业物业和福田物业)等参会。

街道相关部门和社区高度重视此次欠费停电事件,要求润丰园业委会和物业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履职,接受居民监督,尽快缴清电费。同时,街道表示将下一步将积极发展成立党支部,加大对业委会的领导和监督。9月24日下午3时25分左右,润丰园已恢复了供电。

据了解,目前润丰园小区的用电用户名为福田物业公司润丰园管理处,结算户为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润丰园管理处。2023年10月,该小区因内部问题,物业公司由“福田物业”变更为“深业物业”,但新的物业公司一直没有办理过户。供电局敦促业委会及新物业公司办理过户业务,明确用电及缴费主体,避免给居民小区带来的影响。

“9月20日多次沟通没有结果,我们向深业物业运营集团润丰园物业服务中心派发了‘关于提醒办理变更及电费代收代缴的函’,再次提醒新物业——深业物业尽快办理更名过户并及时缴纳拖欠的电费,避免给居民小区带来影响,但对方一直没有推进相关工作。”福田供电局有关人员表示。

由于新旧物业交接不清,润丰园长期拖欠电费,截至2024年9月20日,共拖欠6期电费(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合计753231.27元未缴清,其中本金699239.03元,违约金53992.24万元。福田供电局表示,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发送催收通知、电话及现场派发通知等方式通知用户及时缴纳电费,并多次主动协同街道、社区与业委会及物业管理处沟通协商电费事宜,但润丰园大厦业主委员会以未实现抄表到户为由拒交拖欠的电费。基于民生诉求出发,为推动抄表到户工作,福田供电局多次主动组织相关班组联合勘查,并将勘查意见及老旧设备整改要求反馈至业主委员会,同时无偿寻找设计院协助出具两套整改方案,但该业主委员会再次以无整改资金为由要求供电局按照现状接收老旧设备抄表到户才肯缴纳拖欠的电费。

9月20日,福田供电局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条“在停电前三至七日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规定,现场向润丰园管理处、安通花园管理处、现场物业“深业物业运营集团润丰园物业服务中心”派发了《欠费客户停电通知单》,告知由于拖欠多月电费,该用电户于9月24日10时进行欠费停电,但物业公司现场拒绝在签收存根上签字。当天工作人员同步将《欠费客户停电通知单》及欠费情况向莲花街道办、景华社区报备。

润丰园为何未能实现抄表到户呢?福田供电局有关人员介绍,老旧小区抄表到户有基本的标准,一是要缴清电费,二是设备要达到安全标准。

2024年2月润丰园物业管理处向福田供电局申请资产移交和抄表到户,但该局发现该址存在用电设备使用年限较长(1998年设备)、配电房处于最底层等较大安全隐患,暂不符合资产接收条件,建议更换设备至符合标准后再继续推进资产移交。在此期间,该局通过福田区电网联席会、专题会议等方式主动积极向政府主管单位、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属地莲花街道表示会争取相应资源支持老旧小区的电气改造,各方均对此问题十分重视。但润丰园大厦业委会提出资金难以筹措,需旧物业公司福田物业共同承担改造费用,且在内部经济纠纷解决前拒缴电费。因此,抄表到户业务一直无法继续推进。

福田供电局表示,后续将尽最大的努力跟相关方磋商,依法依规全力做好供电服务。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吴德群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胜)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