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论 | 公园景点公众命名,接地气贴民意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2024-08-14 09:12
收录于专题:圳论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一次关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生动展示

有没有想过:公园景点可以由您命名,而且有机会中大奖?8月7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获悉,该管理中心邀请市民朋友通过电子邮件,为莲花山公园、塘朗山郊野公园内部分未命名景点进行命名及创作楹联。

公园姓“公”,公众参与公园的景点命名等公共事务,原本是公众应有的权利。但长久以来,公众参与的渠道与路径不畅。就公园景点命名来说吧,过去常常是有关部门“闭门造车”,有些景点的名称不明所以,起得很随意;有的景点命名则千篇一律,处处都是什么“一线天”“仙人指路”,缺乏创意,还容易混淆。

此次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发起的活动,不仅颇有创意,也颇有深意。此次活动充分调动了公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民们可以将自己的情感和思考融入到景点的命名之中,使得这些公共空间更加贴近人心,富有生命力,也藉此促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文化建设,进一步激发市民对身边环境的关注与爱护。由此而言,此次活动是对广大市民智慧的一次集中汇聚和挖掘,是“人民城市人民建”理念的生动实践。

可以看到,此次活动形式开放,但规格并不低。活动要求作品合乎文体格律、主题突出,同时重视与城市文化历史内涵的结合,遵循文化性、创新性、专业性原则。文化性保证了景点名称的深厚底蕴和独特韵味;创新性则让每一个名称都充满新意和活力;专业性则确保了命名和楹联的规范性和艺术性。这样的要求不仅提升了活动的整体水平,也提醒景点命名的参与者做好充分准备。拿大奖并不容易,每一个提议都要蕴含着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城市文化的深刻理解。

高规格严要求,拉升了活动的层次,但并没有抬高市民参与的门槛。广大市民可以积极参与投票环节,一票一票选出自己心仪的景点名称,共同完成景点的命名。如此一来,可以保障所有有参与意愿的市民都能参与到命名过程中,不仅能够让景点的最终命名获得最大认同,还能增强市民对公园乃至整个城市的归属感。

不久前,针对公园命名中的重名、近名现象,深圳相关部门起草并公示了《深圳市公园命名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也强调要充分征求公众意见。这意味着,将来深圳市民不仅可以为公园里的景点命名,还有望为整个公园命名。这不仅是对广大市民公共事务参与权利的尊重,更重要的是,这种自下而上的文化创造模式,让城市的文化建设更加贴近民意、更加接地气,也为城市的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人民参与,共绘美好。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举办的这次活动不仅是一次简单的景点命名征集,更是一次关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生动展示。它让我们看到了公务部门与市民之间的良好互动,以及如何通过集体智慧为城市增添色彩。我们期待未来能够看到更多的此类活动,让市民在参与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找到归属感和自豪感,共同打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城市家园。

编辑 秦天 审读 匡彧 二审 桂桐  三审 潘未末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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