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好鹏友 | 不把电动自行车当“车”?酒后驾驶的代价你可得了解……

深圳司法局 深圳普法
2024-07-26 20:56
摘要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都可能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家都知道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然而面对电动自行车

大家却缺乏“酒驾”的意识

在愉快的假期和好友看场足球,喝个小酒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比赛结束 酒也喝完一夜未眠的两人准备回家休息小林本想打车送朋友回家

结果朋友却非要自己骑电动自行车

小林没能拦住只得眼睁睁看着对方摔了一跤

这下子人算是摔清醒了不过,朋友却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也是不允许酒后驾驶的!

普法君提醒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酒后驾驶

都可能严重危害

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若电动自行车是

达到机动车标准的超标电动车

则有可能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平安

不酒驾、不违规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编辑 任羡芳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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