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4-07-08 13:04
摘要

近年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坚持普法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推动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同落实,不断丰富普法思路,创新普法形式,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法治龙岗贡献人资力量。

近年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坚持普法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推动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同落实,不断丰富普法思路,创新普法形式,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法治龙岗贡献人资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谋划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用法治思维引领人力资源工作,将普法工作贯穿到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各个方面,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一)建立普法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局党组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合力抓的普法工作机制。

(二)压实普法工作责任。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工作,全面梳理普法内容,制定龙岗区人力资源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压实普法工作责任。

(三)落实普法人员经费。组建一支包括监察、仲裁、信访、调解工作人员的普法队伍,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为普法宣传提供支持。在每年度预算中安排普法活动经费,充分保障各项普法活动的开展。

二、紧抓“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干部职工积极跟进,营造全局上下积极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列入局党组“第一议题”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学习内容,努力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2022年以来局党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9次。

(二)党建引领推动普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2022年以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领导带头讲党课14次。结合开展“三定三联”党员进社区活动,积极响应街道需求,以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联动普法工作,2022年以来,到街道、社区开展人力资源政策解读、劳动普法宣传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共14次。

三、突出学用结合,筑牢法治思维

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一)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及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宪法法律专题考试,确保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参考率100%,优秀率95%以上。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年度线上培训时间皆不少于40学时,课时完成率100%。

(二)积极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活动。结合人力资源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培训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专题法治培训活动共7场,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力资源业务领域所涉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以赛促学提升法治素养。将机关党建和青年干部培养相结合,组织举办知识竞赛,激发青年干部学习践行党规党纪和党的创新理论的热情。积极参与全国人社系统“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并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业务技能竞赛,2023年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代表队在深圳市首届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团队三等奖和个人优秀奖的好成绩。

(四)提升执法仲裁队伍能力素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劳动监察系统、劳动人事仲裁系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行政执法和仲裁调解业务水平,2022年以来共组织执法和仲裁人员参与培训142人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专业知识考试3批69人次。

四、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普法惠民

坚持把“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到实处,把人力资源法治宣传教育与履职过程有机融合,让普法宣传有力度有温度,促进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真正惠及服务对象,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可度与获得感。

(一)注重行政执法与普法相融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按规定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数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持续开展企业劳动关系“健康体检”,重点查找企业规章制度、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漏洞,提出改善建议。2022年以来,区、街两级劳动部门主动开展检查100人以上企业641家,发出《劳动用工管理建议书》208份。开展“安薪在深”专项行动,联合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建筑工务署等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大排查。出动检查人员802人次,检查项目227个。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招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等三次专项整治行动。三大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51人次,检查劳务派遣单位207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68家、用工单位224家。

(二)注重仲裁调解与普法相融合。区人力资源局联同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总工会积极探索劳动争议“调援裁诉”深度衔接机制改革,建设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劳动争议“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全链条服务”,不断提升劳资纠纷处置效能。目前,全区已建成14个“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该项改革获评龙岗区2023年“微改革、微创新”优秀项目;2024年,该项改革被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首批11项经验成果之一,在全省推广。升级打造“劳资维权一码通”服务平台,创新线上服务模式,2023年,平台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000件,矛盾纠纷吸附作用日益显著。首创区级“劳动仲裁建议书”制度,2023年向辖区企业“量身定制”30份仲裁建议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在全市率先推动调解前置,将绝大部分劳资纠纷化解在前端,2023年,通过调解方式在前端化解了约85%的纠纷,已基本形成以大调解体系为支撑的劳动争议调解前置工作格局,2022年平湖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获评“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宝龙街道获评“全国基层调解示范组织”;2023年,宝龙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获评“全省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三)注重就业创业与普法相融合。聚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就业创业、援企稳岗补贴、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2022年以来,针对龙岗辖区企业、院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等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44场,服务人数2800余人次 ;结合推进“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三项工程,开展技能培训政策集中宣讲5次,涉及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近200家。2022年,《龙岗区细化职业指导,“四进四送”服务推广深圳》项目在人社部组织的“第二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中,获评“优秀就业服务项目三等奖”,成为广东省唯一获奖项目。

(四)注重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与普法相融合。深入宣传普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重点加强对市、区人才新政、技能人才素质提升政策的普及宣传,开展“政府开放日”线上直播、“龙i企·政策惠”、重点企业讲政策、产业园区送政策等13场政策宣讲活动,惠及近1300家企业,获得人才和企业的广泛好评。

(五)注重助企服务与普法相融合。积极参与“人社局长千企行”活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领导带队深入挂点服务企业面对面、一对一解决企业困难,当好“政策宣讲员”“业务陪办员”,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2022年以来区人力资源局走访各类企业305家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诉求70个。

五、拓宽普法渠道,提升普法成效

坚持优化“线上+线下”的人力资源法治宣传模式,通过开展内容多元、形式多样的普法举措,加大对人社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人力资源工作的认知率和认可度。

(一)以案释法开展精准普法。2022年以来共举办4次“以案释法”仲裁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局干部职工、企业代表现场旁听劳资纠纷典型案件审理过程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深用人单位对依法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2022年5月、2023年5月与区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龙岗区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营造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5月,龙岗区妥善处置横岗街道某机电公司重大劳资纠纷,被人社部作为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办理典型经验印发至全国各地学习借鉴。

(二)结合热点开展新媒体普法。拓展“龙岗人力资源”“龙岗第一课”微信公众号普法内容和形式,紧跟时事热点推送普法文章,普及宪法、劳动法、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知识,2022年以来,共发布了相关普法推文75篇,阅读量超15万,其中,2023年以来推出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未成年工及实习生权益保障、女职工权益保障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系列,浏览量突破1.5万次。不断丰富“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普法课程内容,发布《国家安全教育篇》《民法典之居住权篇》《民法典普法篇》《劳动普法入职篇》《维权救济篇》等5个普法原创宣传视频,上线后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欢迎,累计培训53.9万人次。

(三)围绕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区、街人力资源部门联动,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5·1国际劳动节”“全国安全生产日”“全国消防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不同特点,分类、分批、分次开展普法宣传,让法律法规和惠民惠企政策走近百姓、走入民心。2022年以来,共开展相关主题现场普法宣传11次。

(四)依托服务窗口开展日常普法。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程序,推动信访事项、问题解决规范化法治化。各部门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群众时,主动宣讲人力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在来访接待和各类业务办理窗口显眼位置摆放人力资源法规政策宣传资料,便利来访群众取阅。制作《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一楼信访大厅上墙展示,明确指引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利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出台之机,通过“龙岗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最新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办理指南,促进社会公众对相关法规条例的理解和认知。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随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龙岗区人力资源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辖区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升,用人单位遵法守法意识明显加强。下一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坚持对标上级普法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大力推动人力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和龙岗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编辑 刘荣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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