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需派出所同意”?这个消息迅速在网上炸开了锅。
6月11日,有网友反映,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家银行取款,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12日,涉事银行以及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防止居民被电诈。
这样的规定令人匪夷所思。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是一种早已为人熟知的基本常识与底线。尤其在这样一个快捷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已经习惯了各种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如果突然被告知取款还需要派出所首肯,对普通人的心理冲击可想而知。
按照涉事银行与派出所的说法,一个简单的取款流程,变成了一根“储户向银行申请-银行向派出所报备-派出所核实-银行放行”的链条。在这根链条中,居民能否转账、多长时间能转账,起决定作用的是派出所,而作为存款所有者的储户似乎没有任何话语权。
这怎不令人悚然心惊?虽然,据称“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电诈也确实猖狂,但这样的“为你好”,储户还真的消受不起,因为它明显用力过猛,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不,影响到人们的基本安全感了。不能一句“为你好”,就无限扩张权限。否则,人们难免产生联想,今天可以打着反诈的名号影响储户取款,明天会不会找个别的理由来为储户取款设卡呢?
所以,我看到评论区里很多人发出了这样的灵魂之问:要是派出所不同意怎么办?
据媒体报道,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最新回应称:“没有此规定,正常取款即可,如有大额取款需求要提前向银行报备,派出所只会核实来源不明的款项。”此说与之前的报道存在一定出入,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及时纠偏。对我们来说这也是一种提醒,即,凡事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能认为“我是为你好”就随意逾越法律红线。
记者:李跃
编辑:刘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