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妇女联合会“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普法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2024-06-12 14:46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圳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积极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联”字优势,为全市近790万妇女、310多万儿童和640多万户家庭开展内容多元、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市民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贡献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圳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积极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联”字优势,为全市近790万妇女、310多万儿童和640多万户家庭开展内容多元、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市民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贡献力量。

一、强部署,实现妇联系统普法“一盘棋”

(一)健全机制,压实普法领导责任制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普法工作责任机制。市妇联专门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妇联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各区妇联主席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权益部。各区妇联相应成立区级妇联“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市妇联系统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强力推进。

(二)立足职能,制定普法责任清单

从“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基本职能出发,全面梳理普法内容,列明本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妇联系统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防治性骚扰、促进就业平等、防性侵、禁毒、防艾等宣传作为普法重点内容。

(三)强化保障,落实普法工作经费

全市妇联系统每年普法专项经费不低于100万元,用于举办的维权业务培训和面向公众的法律知识点培训。使用方式包括面向基层妇干开展法律专题讲座、面向特定群体举办户外或室内普法活动、印制普法宣传折页发放给有需求的群众、摄制普法短视频在深圳各级妇联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上宣传。

二、抓关键,实现妇联干部普法能力“大提升”

(一)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高法治能力

市妇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学法用法作为考量班子成员的一项重要指标。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妇联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法新规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和主席办公会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通过“三会一课”以会带学,邀请宣讲团成员授课、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利用“学习强国”等“互联网+”平台进行“线上线下结合、‘线’学‘线’议互动”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学法普法用法能力

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每年组织我会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学考率在全市名列前茅。将学法用法作为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面向普通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提升其善于普法的能力。建立健全维权干部接访工作制度,让其参与个案处理,增强维权干部运用法律应对复杂、新型矛盾纠纷的能力。举办“维权工作坊”项目,由经验丰富的执(专)业律师团队与维权干部开放式交流,提高维权干部法律意识和办案能力。

(三)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市妇联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批、出具法律意见建议。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和手段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稳推进,实现社会普法“进万家”

(一)深耕基层织牢网络,打造可触及社区、家庭的普法宣传队伍

发挥妇联自身组织网络构建优势。市妇联在全市11个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78个街道、688个社区四级架构,及全市各区共737个“三新”领域妇女组织,全部建立了普法网络,发挥妇联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优势,深入社区、家庭、企业、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触角落到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推动普法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发挥妇联执委中坚力量。全市13005名执委发挥专长和影响力,在各自行业、领域做义务普法宣传员,彰显法治宣传“她力量”。组建“四师”队伍强化专业保障。“四师”即专业社会工作师、婚姻调解师、心理咨询师和律师,“四师”队伍既办理疑难案件,又以案普法,极大程度提升了普法的专业水平。依托站点推动普法服务。在全市共建立272个婚调室、179个舒心驿站、762个“妇儿之家”、56个“妇女微家”、633个社区家长学校、14个网上家长学校、338个儿童友好基地、11个家教家风实践基地、11个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627个家庭暴力报案点、3个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等,充分发挥各类工作站点作用,打通普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普法服务常态化、便捷化、专业化开展。全域打造深圳市妇女儿童维权关爱系统。一是按照“一区一策”原则,进行“五方联调”,全面建成深圳市妇女儿童维权关爱系统,实现市系统与各区系统信息交互顺畅、数据传输完整。2023年1-12月,全市妇儿系统共处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事件46409宗,办案效能大大提升。二是建成综合概况、维权办案、关爱服务三个重点模块,搭建维权关爱业务可视化大屏,全面汇聚市、区妇儿权益案件信息、重点妇女儿童信息,形成妇儿维权关爱“一张图”,支撑维权办案、重点关爱两大业务动态监测。三是依托“粤政易”政务APP,开发深圳市妇女儿童维权关爱系统小屏应用,集合综合概况、风险预警、业务审核等专题功能,实现妇儿权益案事件“一屏掌控”。

(二)全力擦亮妇女儿童维权关爱公益服务品牌

一是扩大“深圳市妇女儿童维权公益律师团”规模,特别增补招募擅长涉外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和人格权益保护的律师加入,进一步提升公益律师团服务效能。二是同市律协法援基金会积极合作,以项目化形式稳步推进“深圳妇女法律援助行动”,推动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难点案件,让困难妇女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三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合市检察院、市关工委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工作,并在去年联合印发了《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深圳市正式启动,在强化联动协同、实行分级指导、重视专业运作、强化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亮点突出。

(三)抓住节点善用新媒体,普法宣传更接地气聚人气

紧抓节日宣传契机。抓住“3·8”“6·1”“11·25”“12·4”等时间节点,在社区、商业街、大型购物广场、超市等场所,深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全社会重视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化“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开展“三八维权周”系列普法活动,通过沙画、短视频、宣讲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就业性别平等、防治性骚扰、广告性别平等主题,拟定性别平等知识竞赛题目和答案解析,制作H5游戏页面,开展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制作反就业性别歧视宣传折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预防宣教活动。联合南山区禁毒办、南山区妇联在蛇口教育集团育才二小组织开展以“巾帼心向党 护苗助成长——争创禁毒示范街道、共建平安无毒招商”为主题的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发挥新媒体矩阵效应。运用动漫、短视频、网络直播、数字情景剧等新媒体进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使维护妇儿权益的意识深入人心,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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